问题——群众身边腐败与利益输送交织叠加:既有职务犯罪链条向基层延伸,也有行贿“围猎”向重点领域渗透。一方面,征地拆迁、垃圾清运、殡葬管理、民生资金等领域资金量大、资源集中、审批环节多,容易滋生“小官大贪”“微权力寻租”。另一方面,行贿与受贿往往相互伴生,通过利益捆绑、关系运作、隐蔽交易等方式扰乱公共权力运行秩序。此外,个别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权威破坏更大,必须以更高标准治理。 原因——从制度执行到风险场景,腐败问题存可识别的滋生条件。首先,部分基层治理领域权力链条长、监督相对薄弱,项目管理、资金拨付、资产处置、服务外包等环节信息不对称,给不法行为留下空间。其次,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叠加,少数人员把公共资源当作“可交易筹码”,以“人情往来”“行业惯例”等名义规避监管。再次,行贿方为获取工程、资源、监管便利或司法处理优势,实施“精准围猎”,逐步形成“你来我往”的利益共同体。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更复杂,腐败手段可能更加隐蔽、链条更长、跨领域特征更明显,对执法司法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腐败损害民生福祉、扰乱市场秩序、侵蚀法治根基。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涉案金额未必巨大,却直接影响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平感受,容易带来“办事难、办事贵”等痛点,削弱基层治理公信力。行贿犯罪破坏公平竞争,推动“劣币驱逐良币”,使守法合规企业处于不利位置,抬高社会交易成本。司法领域腐败则会动摇司法公信,削弱社会对规则的信赖,进而影响营商环境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因此,保持惩治力度、完善综合治理,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的关键支撑。 对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升反腐合力。工作报告显示,上海检察机关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起诉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480人,其中涉及中管干部3人、市管干部9人,并办理中央交办案件,体现对重点对象、重点案件依法从严的态势。在基层领域,围绕征地拆迁、垃圾清运、殡葬管理、民生资金等高风险场景,起诉“蝇贪蚁腐”319人,传递出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把监督执法延伸到基层末端的信号。典型案件上,街道工作人员利用托管智力残疾人财物之便侵吞资金的案件入选典型案例,说明治理群众身边腐败不仅要“查得出”,更要“办得准”“判得严”,以个案带动类案治理、以案例推动制度完善。 同时,针对“围猎”利益链条,检察机关以“受贿行贿一起查”为抓手,2025年起诉行贿犯罪126人,同比上升29.9%,并联合追缴违法所得1亿余元,会同相应机构首次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惩治震慑与预防治理并重的格局。对司法腐败方面,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14人,有罪判决率100%,以更严格的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前景——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反腐治理效能,推动从“个案惩治”向“系统预防”深化。随着监察法及配套制度深入落实,监察与检察衔接将更顺畅,案件质量、证据标准、程序规范有望持续提升。面向基层治理领域,预计将更强调对资金流向、项目过程、外包服务、重点岗位的全链条风险排查,通过数据治理、流程优化、公开透明等方式压缩寻租空间。对行贿治理而言,持续加大对“关键环节行贿”“重复行贿”“组织化围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倒逼企业合规建设和行业自律,促进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对司法领域,则需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这份司法答卷既呈现上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成效,也反映出新形势下反腐工作的复杂性与长期性;从打“虎”拍“蝇”到斩断“围猎”链条,从惩治犯罪到源头治理,司法机关正着力构建全链条反腐工作格局。但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保持定力、完善制度、创新手段,才能巩固并发展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