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曾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薄弱,排放分散、季节性波动大,加之村庄布局分散、人口流动频繁,导致“建得起、管不好、用不久”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生态环境部通报数据显示,“十三五”末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5.5%,治理能力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成为影响乡村环境质量和公共卫生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原因——短板形成具有客观复杂性,也反映治理方式需要迭代升级。
一方面,农村污水产生量小而分散,传统集中式管网投资大、维护难,若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容易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管网闲置”“运行不稳定”等现象。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受资金统筹、专业运维力量不足、农户参与度不高等因素影响,治理效果难以长期巩固。
实践表明,农村污水治理必须贴合村庄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和产业结构,尊重农民意愿,走“管用、实用、好用”的路径。
影响——治理提速为乡村生态宜居夯实基础,也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环境支撑。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超过51%,较“十三五”末实现翻倍增长;同时,新增完成环境整治行政村11万余个,超出规划目标。
治理后的村庄整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干净整洁”成为普遍追求。
更重要的是,治理成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通过现场走访访谈4.5万余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环境改善不仅直接减少黑臭水体和面源污染风险,也有利于推动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等发展,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良性循环。
对策——坚持分类施策、建管并重,以资源化利用和多模式组合破解成本与运维难题。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以行政村为单元明确治理标准,注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处理之间寻求更优组合。
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指导地方根据不同条件选择适宜路径:对人口相对集中、具备管网铺设条件的村庄,推进集中收集处理;对分散居住、地形复杂的村庄,更多采用小型化、分散式设施或就地就近处理;在条件允许的地区探索“污水变资源”,与农田灌溉、林地消纳等相衔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协同。
数据显示,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行政村占已治理总数的一半以上,推动建设成本下降25%以上、运维成本下降50%以上,体现了技术路线与治理模式创新的综合效益。
前景——从“数量提升”转向“质量巩固”,关键在于长期运维和治理体系完善。
业内普遍认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后,必须把“建得好”与“管得住”同步推进:一是健全设施运行维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避免“建而不用、用而不稳”;二是完善监测评估与绩效考核,推动治理成效可量化、可核验;三是强化群众参与和宣传引导,把环境治理与乡风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共治共享格局;四是与农村改厕、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统筹推进,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随着各地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深入,农村环境整治的带动效应将持续显现:好环境不仅改善生活品质,也可能催生新业态、带动就业增收,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生态底色。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5.5%跃升至51%以上,这个数字背后反映的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步伐。
但这只是中途,向着更高目标迈进仍需久久为功。
让农民群众在获得感和幸福感中共享美好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这正是新发展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