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为养父母花413万给养女买房买车

在2009年到2016年这段时间里,一对退休的老两口为了养女的生活开销,前后总共掏出了413万元。他们把女儿从婴儿时期抚养长大,还送她出国留学,在房子、车子上的投入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到了2016年,老两口的手头还剩有500多万。眼看着2025年就要到了,他们想着拿这笔钱去做高风险投资,却遭到了养女的极力反对。双方为此大吵了一架,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这种紧张气氛最终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老两口把养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她退还买房、买车的钱。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他们的诉求。法庭上,老两口诉说道,自从2009年开始,他们就陆续给养女转账、买房、买车,加起来总共花了413万元多,所有的房产和车子都在养女的名下。后来因为女儿在网上发帖寻找亲生父母,还因为理财问题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养女解释说,从2014年开始,她也给老两口转过钱。逢年过节也会有联系,也会一起吃饭。这次给了2万元的转账记录还能查证出来。她表示这些钱是养父母自愿给的,自己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当初的钱款是老两口自愿赠与女儿的,手续也都办理完毕了,这就叫“赠与完成”。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要回钱款。而且女儿虽然跟养父母有矛盾但一直有联系和转账行为,算不上法律规定的“完全不赡养”。所以最终法院驳回了老两口的所有请求。 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在给子女大额财产时心里要明白清楚,最好提前白纸黑字写明白协议;家庭发生矛盾闹上法庭时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才是法官重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