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如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成为重要课题。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日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生态环保部门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四措并举"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经济政策是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市场主体环境行为的新型监管方式。
相比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管理,这一方式更加灵活高效,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生态环保部门在贯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的同时,通过税收调节、金融支持、信息披露、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柔性政策工具,既强化了治理攻坚力度,又更好地统筹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财政税收政策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杠杆。
"十四五"时期,全国环境保护税征缴总额近1200亿元,企业因低标排放、集中处理城乡污水、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等累计获得税收减免预计超800亿元。
以钢铁行业为例,污染物排放量在五年间累计下降24.9%,同时企业获得环保税减免预计超90亿元,充分体现了"保护者受益"的政策导向。
这种正向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企业主动治污的积极性,形成了环保与经济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生态补偿制度改革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全国104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24个省份建立了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这一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了"谁保护、谁受益"的机制作用,有效激发了生态保护地区的内生动力。
北京延庆区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该区通过绘制全域生态价值"一张图",摸清了生态家底,面向15个乡镇设立规模5000万元/年的奖励资金,探索"绿水青山使用费"生态权益交易模式。
这一创新做法使一批村集体实现收入翻番,形成了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现了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
金融创新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生态环保部门推动完善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建立美丽中国项目推介机制,去年向金融机构推介了一批重点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更加精准地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同时,生态环保部门联合商务部、海关总署累计发布四批276个保税维修目录内产品,带动近240个保税维修项目在相关综合保税区内落地实施,有力支撑了贸易新业态的高质量发展。
市场内生动力的培育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
生态环保部门发布新一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助力企业获取更优市场准入、更多税收优惠、更强资金支持,成为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的"风向标"。
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措施,深化环评简化、执法优化、融资便利化服务,推动资源、资金、政策精准流向民营企业,成为绿色发展的"导流管"。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努力。
企业自律机制的完善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生态环保部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柔性引导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
目前,经过三个披露周期,全国近9万家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丰富了市场便捷识别环境守法企业的渠道,有效支撑了绿色金融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级等投融资活动。
同时,生态环保部门加快构建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累计对110万余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通过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从税收激励到流域补偿,从金融引导到信用约束,环境经济政策的核心在于把生态价值转化为可感知、可兑现的制度收益。
只有让守法者得实惠、保护者得回报、创新者得支持,才能更好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合力。
随着相关制度持续完善、政策协同不断增强,美丽中国建设将在更坚实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撑下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