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正在逐步改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的重要成果。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专家组组长桂建芳介绍,2021年至2025年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涉及的变化反映出禁渔政策取得了实际成效。长江特有鱼类资源的衰退,主要源于长期过度捕捞及生态环境破坏。历史记录显示,长江流域共有特有鱼类194种,其中127种主要分布于上游水域,该区域是特有鱼类的核心栖息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度捕捞、栖息地丧失、水利工程建设等因素叠加,许多特有鱼类种群数量大幅下降,部分物种一度濒临灭绝。鳤等曾较常见的鱼类因此变得罕见,物种分布的连续性也受到明显影响。禁渔政策实施后,为长江水生生物恢复提供了关键窗口。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渔制度,通过全面禁止商业性捕捞,显著降低了对鱼类种群的直接捕捞压力。根据全流域监测网络数据,禁渔实施五年来,长江特有鱼类总体呈现种类增加、资源回升的趋势。此前因过度捕捞而难以监测到的鳤等物种逐步重回监测记录,物种分布连续性也得到改善,显示禁渔措施为特有鱼类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工作组首次监测到圆口铜鱼自然繁殖活动,这是20多年来的首次记录。这个进展表明该物种的自然种群正在恢复,具有重要生态学意义。圆口铜鱼自然繁殖的出现也说明,在禁渔保护下,长江生态环境正逐步改善,为鱼类自然繁衍提供了条件。长江特有鱼类对维护流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这些物种是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基础组成,也是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重要支撑。特有鱼类通过捕食与被捕食等食物链关系,维系水生生态系统平衡。物种多样性提升意味着生态链更完整、生态功能更稳定,对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当前,长江禁渔工作进入深化阶段。在持续落实禁渔政策的同时,还需加强栖息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利工程生态改造,完善监测与预警体系,形成更稳固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协作,更完善评估体系,为禁渔政策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从监测数据的积极变化到自然繁殖的再现,长江十年禁渔的阶段性成效表明,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系统治理,才能更好支撑大江大河的长期健康;面向未来,需要推进“禁渔”与“修复、监管、民生”涉及的工作,把阶段性成效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持续提升长江生态活力,完善生态链条,为子孙后代守住一江清水,守护万物共生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