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蓬勃发展,食品销售已成为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
这一新型销售模式为消费者开拓了食品选购渠道,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售卖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现象频繁出现,消费者退货维权困难重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平台以"主播言辞不当、平台无力制止"和"人工监管难以全覆盖、技术手段管控不足"等借口,推卸甚至逃避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这种"甩手掌柜"的态度导致直播间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的集聚地,监管空白随处可见。
为扭转这一局面,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推出的监管规定体现了新的理念。
规定明确释放出强烈信号:无论是直播间内销售的商品,还是参与直播的人员,平台都必须承担起管理责任。
这意味着平台的角色必须从被动应对违法违规转变为主动防控风险。
规定在强化平台责任方面提出了系列具体要求。
平台需要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严格核验登记,建立完整档案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对于首次从事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平台必须核验其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现象。
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把好关,防止不具备资质的主体进入直播电商领域。
在风险管控方面,规定要求平台根据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平台需要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审核、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作为重点管控内容,建立系统化的监管框架。
当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平台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不得以罚代管或放任不管。
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平台可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递进式处置措施。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定明确划定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红线"。
这些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些禁令涵盖了食品安全风险最高、对消费者危害最大的几个领域。
针对直播间常见的虚假宣传乱象,规定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
重点禁止事项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的概念;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
这些禁令直指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突出问题,有助于消除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现象。
消费者维权难一直是直播电商食品销售的痛点。
规定从解决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出发,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规定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了法律依据,又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形成了"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完整责任追溯链条,使得每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有相应的追究机制。
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为确保平稳有序实施,直播电商平台需在过渡期内完成多项准备工作。
平台要按照规定要求完善直播间准入审核、风险管控清单、违法处置流程等制度体系,确保平台规则与国家规定完全衔接。
同时,平台需升级技术监测系统,优化智能监测功能,提高对禁售食品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精准识别能力。
此外,平台还需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重点讲解禁售食品类别、直播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内容。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市场秩序的基石。
直播电商改变了交易方式,但不应改变对真实、合规与安全的基本要求。
把责任压实到平台,把规则落实到直播间,把惩戒延伸到链条各环节,才能让“看得见的热闹”不以“看不见的风险”为代价。
监管更有力、平台更尽责、经营者更自律、消费者更放心,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发展中释放更大消费潜力与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