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生效

2026年4月15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重新修订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给正式推出来了。这个新规定在今年4月就开始生效。它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在投诉举报机制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回应了当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新挑战。近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消费业态不断创新,投诉举报已经成为监督市场、纠正错误的重要方式。不过,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有一些人滥用了这个机制。他们打着“职业打假”的幌子,实际上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采用违法手段敲诈勒索商家。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还给商家增加了负担,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还给行政司法资源造成了压力。针对这些问题,新《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权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也对投诉举报行为进行了规范性要求:要求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事实依据。对于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或拒绝配合身份核验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不予受理。这些规定保护了公民依法维权的权利同时划清了权利行使的边界。此外还有一条专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规定:根据原有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通常由其实际经营地或平台所在地管辖,但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为此次修订中完善了平台内经营者投诉管辖权规则:采用“公示地址”作为主要连接点取代难以确定的“实际经营地”,这样就能更清晰、可操作地解决管辖争议问题。这个调整也给消费者投诉提供了明确指引方便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这个新规定是我国市场监管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举措。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精准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索赔行为保护守法经营者;同时通过优化管辖规则畅通维权渠道降低合规经营者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分析认为它致力于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之间的关系推动构建诚信理性消费文化与市场生态。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密切关注新规施行情况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制度红利释放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