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案件源于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外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公司的股权争议:三名股东分别为持股50%的香港公司和各持股25%的两名国内自然人。因股权分红与退股安排产生分歧,进而引发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把庭审“搬进课堂”,既是司法公开的延伸,也是面向现实需求的教学改革。让学生在规则运行与事实认定中理解法治,在争点交锋与程序推进中体会专业,才能实现从“会背法条”到“会用规则”的转变。持续深化校院协同、完善实践育人链条,将为涉外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