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医生被控强奸两名幼女案再审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改判,维持一审八年刑期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案进行了再审。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不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充分质证和评议,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胄赟有期徒刑八年。 再审查明,被告人刘胄赟对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了强奸,其中一名受害人遭受多次奸淫。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类犯罪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身心伤害严重,社会危害性重大。 一审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充分考虑了犯罪的严重性。被告人针对多名幼女实施强奸,且对其中一人进行了多次奸淫,反复持续的犯罪行为表明其主观恶性深,应当从重处罚。该量刑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反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原二审法院改判为六年有期徒刑存在不当。该判决未能充分认识案件的严重性,对从重处罚原则的适用不足,导致量刑偏轻。再审法院通过纠正该判决,继续规范了司法权力的运行,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这起案件的再审宣判意义重大。它表明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重处罚。通过再审程序的启动和纠正,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

从一审到再审的司法过程,既是对个案正义的追寻,也是法治进步的体现;八年的刑期既是对犯罪者的严正惩戒,也是对社会底线的庄严宣告:任何伤害儿童权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加强司法保护的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