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滥用引法律争议 专家警示AI换脸拜年视频或涉多重侵权

问题——“拜年热闹”背后暗藏合规隐患。

近期,一些以节日祝福为包装的深度合成视频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多位明星艺人被“合成”到同一画面中拱手拜年,形象与声音逼真;还有利用技术手段拼接、重构经典影视片段的内容迅速吸引点击,不少用户跟风参与制作与转发。

随着传播量攀升,部分账号在获得关注后转向直播带货或商业推广,争议随之出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形象、声音乃至影视作品素材,是否构成侵权?

平台是否尽到必要管理义务?

这些问题在节日流量高峰期被集中放大。

原因——技术门槛下降与“流量变现”合力驱动。

一方面,深度合成工具日益普及,操作流程趋于简化,从输入文字指令到生成视频的链路更短,普通用户也能快速产出“高仿真”内容;加之算法推荐机制偏好高互动、高停留时长的素材,进一步助推此类内容扩散。

另一方面,节日期间社交需求旺盛,“明星拜年”“经典角色同框”等内容具有天然的情绪价值与传播优势,容易形成裂变式传播。

在商业层面,流量与带货之间的利益链条清晰,一些账号将“以假乱真”的合成内容作为引流入口,进而实现商业转化,诱发更强的逐利冲动。

影响——既损害权利人权益,也扰乱内容生态与公众认知。

首先,未经同意利用明星艺人形象、声音进行合成传播,可能对相关主体的肖像权益、人格利益与商业价值造成损害,尤其在带货推广、广告引流等营利场景中,风险更为突出。

其次,对影视作品片段进行“拼接改造”“情节重写”,若直接提取或高度模仿作品的独创性表达,或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式传播,可能触及著作权中的改编、信息网络传播及作品完整性等权益边界。

再次,深度合成内容的逼真度提升,容易造成“真假难辨”,一旦被用于误导营销、虚假背书甚至造谣传谣,将对公众判断与平台公信力造成冲击,并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治理成本。

对策——明确底线、压实责任、完善治理闭环。

法律层面,民法典对肖像权保护明确禁止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益,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也参照肖像权规则。

著作权法则对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出规定,对歪曲、篡改作品等侵权行为明确法律后果。

治理层面,平台应把“提示—识别—处置—追责”贯通起来:一是前置提醒与风险告知,对深度合成生成与发布环节强化合规提示,明确“未经授权不得商用、不得冒用代言背书”等红线;二是提升技术识别与人工复核能力,对高风险内容类型(明星形象、影视片段、带货营销等)设置更高审核阈值,建立分级管理与快速处置机制;三是完善标识与溯源,对深度合成内容采取醒目标识、生成记录保存等措施,增强可识别性与可追溯性;四是强化对营利行为的约束,对借深度合成内容引流带货、广告合作等场景从严审核,必要时采取限流、下架、封禁、移交线索等措施;五是畅通权利人维权通道,优化投诉受理、证据留存、争议处置效率,减少权利救济成本。

依据相关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人工方式对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这一要求需要在平台治理实践中落到实处。

前景——规范发展将成为行业共识,合规与创新需并行推进。

可以预见,随着深度合成应用继续扩展,围绕“授权使用”“合理使用边界”“商业化场景规范”“平台责任尺度”等议题的讨论还将持续。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既要鼓励技术向文化传播、数字创意等方向释放积极价值,也要通过制度与治理手段遏制“蹭名人、拼作品、赚快钱”的路径依赖。

未来,更多平台或将建立更细的内容分类标准与更严格的商业化审核规则,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权利人和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也有望加强。

对用户而言,提高媒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同样关键:节日互动需要热闹,更要守住真实、守住边界。

技术创新应当服务于社会进步,而非成为侵权工具。

春节期间的网络狂欢不应建立在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之上。

无论是内容创作者、平台运营方,还是普通网民,都应树立法律意识,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守住法律底线。

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让技术真正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