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票价讨论被“上纲上线”,公共表达遭遇不当回应 围绕壶口瀑布门票价格的讨论,本是常见的旅游消费话题;游客在景区外对票价发出感慨后,却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投诉,迅速引发社会关注。舆论焦点不只在票价本身,更在于景区将消费者的正常表达视为“名誉侵权”,并以投诉方式回应,给人以“以权压声”的观感,继续放大了公众对景区治理水平与服务理念的担忧。 原因——权属概念混淆与法治思维不足叠加,舆情处置偏离服务本位 其一,权属认知存在偏差。依照我国对应的法律原则,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也即全民所有。壶口瀑布作为自然景观,其核心价值来自自然禀赋。景区运营主体通常依法取得的是经营权、管理权或特定区域的配套服务运营权,而非对自然景观本身的“所有权”。若将自然景观表述为“企业开发的旅游景点”,容易造成公众误解,也不利于厘清公共资源与市场经营之间的边界。 其二,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不足。名誉权保护主要针对特定主体遭受失实贬损或恶意诋毁。法律界普遍认为,消费者对门票价格的客观描述与主观感受表达,只要不涉及捏造事实、恶意攻击或明显失实传播,一般不构成名誉侵权。将正常的价格讨论纳入“侵权”范畴,既可能混淆权利边界,也容易被公众解读为压制投诉与评价。 其三,舆情处置仍有惯性思维。一些景区面对批评时更倾向于“先压下去”,而不是“先解释清楚、把服务做好”。在社交媒体传播迅速的环境下,过于强硬的方式往往引发“二次传播”,使个案迅速升级为公共议题,反而加重品牌与形象损耗。 影响——个案易演化为信任危机,损害文旅发展根基 从相关情况看,旅游消费纠纷与景区管理问题已成为舆论关注重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6年春节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相关时间段内“景区管理”负面敏感信息在吐槽类信息中占比较高,提示景区治理短板正影响消费体验与行业口碑。因此,任何将消费者表达“标签化”“对立化”的做法,都会进一步消耗公众信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可能带来三重连锁效应:一是游客对景区“能否表达、能否投诉”的安全感下降,进而影响出行选择;二是对地方文旅形象产生外溢影响,削弱目的地吸引力;三是对行业治理形成负面示范,使本应通过服务改进解决的问题,被转化为“权利冲突”,不利于建立成熟的旅游市场秩序。 对策——以依法治理为底线,以服务提升为核心,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首先,明确公共资源边界,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景区运营主体在宣传表述、权益主张与管理行为上,应严格区分“自然景观的公共属性”与“配套设施的经营属性”,避免不当表述引发权属误读。对外沟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减少概念模糊带来的争议。 其次,完善投诉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自3月15日起施行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景区应将相关要求纳入日常流程:设置清晰的投诉受理渠道、响应时限与复核机制;对游客评价实行分级处置,将可改进事项转化为服务清单;对矛盾纠纷优先通过沟通解释、证据核查与行政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投诉反投诉”激化对立。 再次,推进价格透明与服务对标,回应“值不值”的核心关切。门票价格是否合理,既关乎成本与运营,也取决于体验与获得感。景区可通过公开票价构成、提升导览组织、优化交通接驳、完善公共设施、增加文化解读与互动体验等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与体验价值。同时探索淡旺季差异化定价、套票优化、惠民政策衔接等举措,让价格与体验相匹配,让游客“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最后,提升基层管理人员法治素养与沟通能力。对外窗口代表景区形象,应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律常识、媒体沟通与游客服务培训,形成“先服务、再管理;先解释、后处置”的工作逻辑,以更专业的方式化解矛盾、稳定预期。 前景——从“管理景区”转向“治理目的地”,以开放态度构建良性互动 文旅产业的竞争,表面是资源与产品,深层是治理能力与社会信任。游客的批评与投诉,往往是最直接的“体验反馈”。能否把意见当作改进入口,决定了景区能否持续迭代。随着文旅市场从“供给驱动”转向“体验驱动”,景区更需要以开放姿态面对公众监督,通过制度化、透明化、可验证的改进举措,形成“表达—回应—整改—反馈”的闭环,推动行业从单点管理走向综合治理。
文旅产业的发展,归根结底依靠游客的信任和支持。景区与游客的关系,应当是平等互利,而不是彼此对立。与其为了维护所谓“声誉”而压制消费者的合理表达,不如把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产品、优化价格体系等实事上。只有真正听取意见、尊重游客权益、持续改进自身,景区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稳步前行,文旅产业也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此次事件对行业是一记提醒:法治底线与消费者导向,才是文旅事业长期繁荣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