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探望权是法定义务,不管爸妈离婚没离婚,这责任都跑不掉

最近最高法搞了个典型案例,让大家看看司法的立场:探望权是法定义务,不管爸妈离婚没离婚,这责任都跑不掉。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那些未成年人案子里头,有一宗探望权纠纷特别吸引眼球。 当事人杜某和卢某离婚的时候说好的,杜某每月能去看孩子。可这事儿闹到了十二年后,杜某一直没动静,一直没去过,孩子这么多年都没见到爸爸的面。案子开审的时候,孩子在法庭上哭喊着要父爱,杜某却说怕去看孩子会影响自己再婚。 法院最后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些规定,给杜某下了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命令他定期去看孩子,还得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律界的人都说这个判决很有指向性。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离婚后不直接带孩子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孩子,另一方得帮忙。探望权是为了保证孩子在爸妈离婚后还能有个完整的爱,好让他们身心健康。实践告诉我们,这权利不仅仅是你想不想去的事儿,更是不能推卸的义务。 这次法院发这个指导令就是为了强制督促父母尽义务。不光是去看孩子这么简单,还得接受专业指导,为的是让当事人意识到责任有多重要。要是经了指导还不去看或者故意挡路的,法律有强制措施等着他们。比如可以罚款、拘留,严重的还会被列为失信人。 专家说离婚了的家庭里亲子关系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化过程。长期见不到爹妈的孩子很容易觉得自己被抛弃、自卑,以后交朋友也受影响。 最高法拿这个案例出来说事儿,就是想告诉大家:离婚了婚姻关系没了,但亲子关系和责任还得接着扛。爸妈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责任是永远都在的。 数据显示最近申请执行探望权的案子越来越多了,说明大家的权利意识起来了,司法保护也更严了。法院在判案子的时候更注意考虑孩子的意愿、年龄还有爸妈的实际情况,灵活定探望时间和方式。 法院还会通过回访、和社区妇联合作这些办法来落实探望权,给孩子们搭个好的成长网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这个案例把话讲透了:探望权不光是权利更是义务。父母的陪伴是任何理由都换不来的核心责任。 这次强化司法干预不光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更是在践行国家的亲权理念。就是为了给所有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家庭的样子变来变去没关系,但亲情的纽带和法律责任绝对不能缺。这案子也算是给所有当爹妈的提个醒:实实在在履行抚养教育的职责吧,别让亲情缺席成了孩子一辈子的遗憾。这也是建设和谐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