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显示,60岁患者宋女士此前因上腹痛到院就诊后离院,后又因心悸等问题该院就诊并入院治疗。住院期间,患者接受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医院协助开展尸检并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鉴定结论认定该事件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围绕赔偿事宜,院方与家属已多轮沟通,但因赔偿诉求与法定标准差距较大暂未达成一致。 原因—— 从鉴定意见看,此次事件的关键矛盾不在于“是否可以做手术”,而在于“是否把风险说清、把操作做细”。鉴定指出,射频消融术在医学上具备适应证,意味着治疗选择本身有医学依据;但医方在风险沟通告知上不到位,影响患者及家属对术中突发情况概率、后果及替代方案的理解与决策。同时,手术操作未充分履行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围术期评估、操作细节控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等环节存短板。有一点是,鉴定提及并发症“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反映出高风险医疗行为的客观不确定性仍然存在,但这并不构成免除过失的理由,反而对告知质量、流程规范、团队协作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 一上,患者死亡造成家庭重大损失,也对社会公众形成强烈冲击,医患双方对事实认定、责任承担、赔偿标准的关注度高。另一方面,事件凸显医疗机构在高风险诊疗活动中,既要依靠技术能力,更要依靠制度与流程把风险“前置化管理”。当风险告知不充分、关键操作缺乏充分审慎时,即便诊疗行为总体符合适应证,也可能因程序性和操作性瑕疵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此外,赔偿协商未果也说明,在医疗损害救济中,信息不对称、情绪压力与法律认知差异往往叠加,若缺乏公开透明的沟通机制和可预期的解决路径,容易产生拉锯并消耗双方精力。 对策—— 针对通报所指问题,完善制度与执行同等重要。其一,强化风险告知的标准化与可核查性。对射频消融等介入治疗,应将并发症种类、发生概率区间、可能后果、替代治疗方案及不治疗风险,纳入分层告知清单,并通过签署、音视频记录或第三方见证等方式提高可追溯性,确保“告知到位、理解到位”。其二,严密围术期评估与多学科把关机制。对既往症状与近期就诊信息应系统整合,完善术前评估、分级授权与讨论流程,减少因信息割裂导致的判断偏差。其三,提升关键操作与应急处置的流程化训练。围绕“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高危并发症,建立情景演练、抢救协同与时间节点考核,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快速、资源调度顺畅。其四,依法推进纠纷化解。对赔偿争议,应在法律框架内引入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评估与计算方法减少预期差,推动善后尽早落地。 前景—— 随着诊疗技术持续进步,介入与微创手段在临床的应用将更广,但风险治理的要求也会更高。此次事件的鉴定结论表达出明确信号:医疗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制度执行力与沟通能力的综合检验。下一步,医疗机构若能以此为契机,推动告知流程更规范、围术期管理更精细、质量控制更闭环,并在纠纷处置中坚持法治化与透明化,有助于降低同类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增强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预期。
这起事故为医疗安全再次敲响警钟。在推进医疗技术发展的同时,如何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有效医患沟通机制,成为医疗卫生系统亟待解决的课题。事件处理结果不仅关系个案公正,也将为我国医疗质量提升提供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