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司打算把新买的奥迪A6直接奖给销售冠军,这个过程中需要确认收入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资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就算没收到现金,也得先“假装卖一次”。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视同销售。政策依据就是2016年发布的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里列的六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就得按市场价格计算收入。这个文件规定,资产所有权发生改变的情况包括市场推广、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等其他改变用途的情况。职工奖励排在第三位。虽然看似简单,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两个不同的路线选择。第一种是把购车支出直接放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里去,不单独确认收入;第二种是同时做一笔借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库存商品,再结转成本。如果选第一种,就会留下一个永久性差异,每年汇算清缴时都要做调整;而选第二种的话,会计和税务处理就可以保持一致。 其实这都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里明确写了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薪酬范围。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确认收入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风险报酬转移、保留继续管理权、金额可靠计量、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可靠计量。把车奖给个人后,企业可能还是要负责维修、保险和年检等后续风险和管理,所以很多企业会选择走以货易货的思路处理这部分资产。为了省事省心,多数企业倾向于第二种路线。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企业把外购小轿车奖励给职工时,资产所有权已经转移了,所以必须按市场价格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如果会计处理想和税务一致的话,直接做收入是最省事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