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行政执法程序新规 以法治化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行政执法权力是否规范运行,直接影响法治建设成效;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云南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的又一举措。该规定的出台有其现实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执法覆盖领域不断扩大,执法权力的规范使用关系到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和法治秩序。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有助于减少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现象,确保权力法治框架内运行。对云南省而言,通过健全法治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也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规定体系较为完整,具有较强针对性。该规定共五章五十五条,涵盖总则、一般规定、其他规定、监督和责任、附则等内容。在一般程序上,对管辖协助与回避、程序启动、调查取证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便于执法人员依规操作,也便于公众了解程序。具体执法类型上,分别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六类执法行为作出程序要求,推动各类执法活动按统一标准运行。 监督制约机制是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既包括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等外部监督,也涵盖政府及部门内部监督,形成多层次监督格局。同时,规定明确法律责任,对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设置相应处理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此外,规定还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顺畅。 信息化建设为规定落地提供支撑。规定强调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共享与数字化应用。执法信息将更透明,执法过程更可追溯,有助于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宗根表示,下一步将多渠道宣传该规定,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云南省不仅要把制度立起来,也要推动社会形成对依法行政的共识。 规定施行将带来多方面影响。对行政机关而言,规定提供更清晰的执法程序指引,有助于提升执法规范性与专业性。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而言,程序更明确、救济更可预期,有利于更好保护合法权益。对云南省整体发展而言,规定通过改善法治环境,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行政执法的权威来自法律,公信源于程序。云南以制度化方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再规范、再细化,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依法行政的导向。随着《规定》实施和配套机制完善,程序正义将更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与社会信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