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律师跟大家讲个事儿,最高院最近在一个叫姜卫国和邵祥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子里定了调子

周军律师跟大家讲个事儿,最高院最近在一个叫姜卫国和邵祥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子里定了调子。国家机关出的情况说明不能直接认,关键看这个说明管不管得了。行政机关管执法、市场监管、社会治安这些行政活儿,法院和检察院只管打官司和监督,人大常委会负责立法,这几家的权限都不太一样。 最常见的瞎掺和就是超出职权去说话。比如公安局要去证明一份民事合同有效,市场监管局去证明产品质量好,住建局去查工程欠款数,这些都属于越权。一旦超出了自己的地盘,这份说明就不算是公文书证了,跟普通老百姓写的证明没啥两样。 虽然这些说明没了优先效力,还得被严格审查,但如果当事人不反对而且其他证据也能补上,还是能用的,不过不能光凭这一个就下结论。要是搞不清哪家机关到底管哪块地儿,很容易吃亏。周军律师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找个懂行的律师把把关,别因为证据用错了白跑一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