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围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与网络赌博犯罪的链条化、跨国化趋势,社会高度关注有关重点涉案人员处置进展。
记者会上,有媒体就相关人员是否已被遣送回国、在其据称拥有他国国籍情况下中方能否依法采取措施、以及是否与其他国家执法机构协作等提出询问。
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具体情况请关注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并重申打击网赌电诈犯罪是国际社会共同责任。
原因:跨境电诈与网络赌博往往依托境外窝点实施,通过社交平台引流、虚拟账户转移资金、分工协作洗钱等方式逃避监管,呈现出组织化、产业化特点。
一些犯罪团伙利用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差异与执法资源不均衡,在多地设点、快速转移,增加侦查取证与追赃挽损难度。
与此同时,受害群体广泛、案件高发多发,对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造成持续冲击,推动各国加强协同成为现实需要。
影响:一方面,网赌电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衍生出非法拘禁、暴力胁迫、人口贩运等次生犯罪风险,危及生命安全。
另一方面,此类犯罪往往伴随跨境资金流动、网络基础设施滥用以及“黑灰产”扩散,扰乱正常经贸往来与人员交流,损害地区国家交往合作秩序。
对相关案件依法调查处置、完善跨境协作机制,有助于形成震慑,压缩犯罪团伙生存空间,推动区域安全治理能力提升。
对策:外交部在回应中明确强调合作导向。
近年来,中方同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人员遣返、案件协查等方面持续开展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围绕“全链条打击”目标,重点可从三方面推进:其一,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化,提升跨境线索研判、证据互认、追赃挽损等效率,形成更稳定的合作框架;其二,推动源头治理与技术防控并重,针对涉诈引流、通讯工具滥用、资金通道洗钱等关键环节加大整治;其三,加强公共宣传与风险提示,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压缩诈骗话术与“黑灰产”传播空间。
前景:从地区治理趋势看,跨境电诈和网赌犯罪已成为多国共同面对的安全挑战,打击治理正由“个案处置”向“体系化共治”深化。
随着周边国家在法律衔接、联合行动和人员处置方面协同力度加大,犯罪团伙的跨境流动与藏匿成本将进一步上升。
同时,针对犯罪手法快速迭代、资金链更加隐蔽等新情况,各方仍需持续完善规则与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区域执法合作网络,以更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既是各国的法治责任,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陈志案的处理充分说明,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中方与柬埔寨等国的执法合作成效,为地区安全治理树立了典范。
展望未来,随着国际执法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跨境诈骗犯罪必将受到更加有力的打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坚实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