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经济蓬勃发展,商家通过直播带货已成为常见营销手段,但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日,贵阳市民张女士在餐厅就餐时遭遇的一起"意外入镜"事件,再次将直播中的肖像权保护问题推向公众视野。
据了解,张女士在贵阳某餐厅用餐期间,发现店员正在进行直播带货活动,而她与同伴的身影清晰出现在直播画面中。
当张女士上前沟通要求停止拍摄时,对方并未配合,这让她感到个人权益受到侵犯。
针对此类现象,贵州中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国烨从法律角度给出明确解答。
他指出,商铺直播带货本质上属于盈利性商业行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已涉嫌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这一法律条文为公民肖像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法律救济途径来看,当肖像权人发现自身被擅自拍摄入镜后,有权要求直播方立即删除相关视频片段,或对肖像进行技术处理以保护隐私。
若直播方拒绝配合,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这一事件折射出直播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意识薄弱问题。
当前,直播带货已成为重要的商业模式,但部分从业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随着直播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相关法律问题将更加受到重视。
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直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直播平台和从业者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对于消费者而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样重要。
专家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与直播方沟通,要求停止拍摄或进行技术处理。
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直播录屏、现场照片等,为可能的维权行动做好准备。
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尊重他人肖像权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
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餐馆镜头里的“无意入镜”到直播间里的“公开传播”,一线之隔往往关乎权利边界。
直播经济要行稳致远,不能靠模糊地带换取流量,更不能以商业便利替代合法授权。
把尊重个体权利落到具体流程,把合规意识嵌入日常经营,才能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守住法治底线,让消费更安心、行业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