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吴先生花了27.66万买了一辆二手的雷克萨斯RX300,到了3月5日才把车给开了回来。结果没开几天,也就是到了3月12日,车才刚跑了200多公里,就在家门口的车库里突然自己着了火。 消防部门查了之后,给吴先生出了个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说是车头机舱里的电线出了故障,把车烧起来了。吴先生觉得既然是车的问题,那卖车的肯定得把全部维修费都给承担了。可是车行那边死活不认这个帐,说当时交车的时候车况挺好的,只愿意拿出30%的维修费算是帮忙。 车行的人解释说,他们当初在交车的时候已经把第三方检测报告、4S店的维修记录和出过险的记录都拿出来了。律师说现在这种情况对吴先生比较有利,因为他买的时间没到6个月,而且认定书已经证明了是电气故障。现在车行要想免责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车在他们交出去之前就是好的,要是拿不出来证据,那这车大概率就是在他们手里有问题。 如果卖方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了,买方是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的。律师还特别提醒了大家一句:不管是去打官司还是做鉴定,在这事儿还没完全弄清楚之前千万别把车给拆了或者卖了。车剩下的残骸可是唯一的物证,是以后维权的关键依据。 现在双方还没谈拢该怎么赔呢,后续到底能不能和解帮帮团还在盯着呢。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的《帮帮团》每天晚上6点到7点半都有播出,大家要是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打0591-38280880或者直接在下面点这个小程序来找我们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