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子涉及到辛老伯生前录下的一段视频遗嘱。辛老伯在视频里说因为女儿赡养得不好,所以不打算给她留财产,把钱都留给两个儿子。虽然当时有五个人在场看着他录,可等辛老伯去世后,女儿就拿着遗嘱去法院打官司了。法院查了一圈后说,这段录像因为形式上不齐全,不能作为合法遗嘱用。 上海杨浦区之前也出过类似的事,这说明不少人在安排身后事的时候,只重心里的想法,不注意法律要求的形式。根据《民法典》里的规定,录像遗嘱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得是本人亲自说话;至少要有两个人在旁边看着;说话人和旁边的人得在录像里露脸或者报上姓名;还得把年月日给写上。辛老伯那个录像就没把这些东西都录进去。 更麻烦的是他请的那五个人里面有两个是他亲戚长辈(第三顺位继承人),还有一个是他的小儿子和小儿子的女朋友。除了一个邻居还算符合条件外,剩下的人都不太行。结果导致在场的人不够数,这份遗嘱就无效了。 这就是为啥有些地方的人打官司结果总不如意——大家光想着怎么分家产,却忘了法律是很看重形式的。即使辛老伯心里清清楚楚地把想法都讲了出来,因为这些程序没走对,法院也没法认这个遗嘱。 这种情况容易带来三个坏影响:一是让家里人吵得更凶;二是最后只能按法定顺序去分财产;三是浪费大家打官司的时间和精力。上海杨浦区还有个姓徐的老太太也是因为录像格式不对被判无效。 针对这种问题,法律界的专家们也想了几个招儿:第一是多给老百姓讲讲法律知识;第二是让专业人士来帮忙把关;第三是大家坐下来提前商量好。现在有些地方搞了遗嘱登记中心这种机构来教大家怎么做遗嘱,效果还不错。 随着手机越来越普及,很多人喜欢用手机拍一段视频来做遗嘱。虽然方便是方便了,但不能让技术把规矩给代替了。 未来可以在三方面使劲:司法机关可以出些指导案例告诉大家具体该咋录;软件公司可以在录制的时候提示一下时间和身份;立法的人也可以想想怎么把数字技术和法律结合起来。 说到底,遗嘱这件事既关系到家里的人情味儿,也牵扯到国家的法律。吉林和上海的这些案例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大家怎么看待死亡这件事。现在老人越来越多了,怎么让遗嘱既温暖又严谨、既表达了心意又能让人放心,这已经成了大家都得面对的问题。 这事儿不光靠法律制度变完善就行,更需要每个家庭在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找到那个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家庭和睦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