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法官认为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监护责任不因亲情关系而减损。这次判决明确了一个观点,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安全的注意义务,必须遵循最高标准。对于类似案件,这次判决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指引,法律从未规定亲情关系可以成为免责事由。 重庆市的一个民宿泳池里发生了一起幼童溺亡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陈女士因临时公务委托妹妹照看四岁女儿小雪,结果妹妹沉迷手机,没有履行看护义务。虽然民宿方已经为安全隐患承担了赔偿责任,但是大家仍然在讨论至亲之间临时托付是否可以因为亲情而免除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社会研究院做过调研发现,超过六成受访者认为“亲友间帮忙照看孩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观念和民法典确立的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差异。 法律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监护人可以依法将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受托人必须履行保护被监护人人身安全的义务。在这个案例中,陈女士和妹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临时监护委托关系。妹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泳池环境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严重疏于看管,已经构成重大过失。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家庭法务部主任强调说:“法律不会因为是亲情关系就给你免责。”他还提到了一个例子:就像善意同乘中驾驶人如果存在重大过失也得担责一样,监护委托的本质是责任转移,不是义务消灭。 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家也指出:“这个案件中陈女士和妹妹已经形成了事实的临时监护委托关系。”妹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泳池环境风险的情况下仍然严重疏于看管构成了重大过失。“亲情豁免”是不可能被法律接受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家庭法务部主任强调:“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亲情关系可以成为免责事由。”在类似情况下还提到了“善意同乘”的例子:“驾驶人即使存在重大过失也需要担责。” 这个事件背后反映出公众认知和法律规则之间的深层张力。很多人觉得亲属间临时照看属于“人情互助”,如果出现疏忽也应该“情大于法”。这种观念存在三个典型认知误区:第一是混淆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界限;第二是错误理解“善意行为”的法律属性;第三是对临时监护关系法律效力认识不足。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社会研究院近期调研显示超过六成受访者认为亲友帮忙照看孩子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幼童溺亡悲剧敲响警钟:在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重新审视“情”与“法”的边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制作《未成年人临时照护责任指南》用漫画形式解析超市、游乐场等不同场景下的看护标准收获良好社会反响。“案例式普法”能够把抽象法条转化为生活指引比如区分“短暂视线脱离”与“持续疏忽”的界限还有阐释泳池、马路等高危场景特殊注意要求这些都值得借鉴。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家庭法务部主任也表示“法律不会因为是亲情关系就给你免责。”在类似情况下他还提到了一个例子:“就像善意同乘中驾驶人如果存在重大过失也得担责一样。”监护委托本质是责任转移不是义务消灭。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祖母因打麻将疏于看护三岁孙子致其摔伤法院依据过失程度判决承担70%赔偿责任这说明法院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监护责任不因亲情关系而减损。 上海长宁区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社会研究院都在通过不同方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公众认同的行为准则解决沟通壁垒问题。“案例式普法”能够把抽象法条转化为生活指引比如区分“短暂视线脱离”与“持续疏忽”的界限还有阐释泳池、马路等高危场景特殊注意要求这些都值得借鉴。 重庆市发生的这起事件让人们意识到临时监护责任不容“亲情豁免”。法律层面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可依法将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受托人须履行保护被监护人人身安全的义务。“这个案件中陈女士和妹妹已经形成了事实的临时监护委托关系。”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家指出妹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泳池环境风险情况下严重疏于看管构成了重大过失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