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北京来了两位女知青,其中一个叫程幼芬,另一个是沈小兰。程幼芬到了陕北的太古村,一进村她和沈小兰的名字就被村民喊到了。有个黑脸小伙叫王全民,一听就是自己的人,直接说“跟我来”。 这婚礼办得特别简单,也就请了五桌人,没鞭炮也没喜字。村里规矩大,节日都得女人干活,沈小兰不习惯总挨骂,生完女儿干脆回北京躲了半年。这时候王全民就开始在程幼芬面前献殷勤,程幼芬心里烦就拒绝他。 有一回王全民拿刀自伤手指头想博同情,吓得程幼芬赶紧扑过去。他得意地说这就证明真心呢。虽然感情短时间好了点,但没过多久沈小兰又回来了。这时程幼芬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怕丢人想多干活把孩子流掉,结果没用肚子还是一天天大起来。等到中央发文要严惩欺负女知青的人,她更是整天提心吊胆。有天早上她勒紧肚子想悄悄走掉,结果疼得晕过去了。 醒来在医疗站,赤脚医生和老汉给她止血。老汉问她是谁,她说是太古村的知青。老汉儿子跑去叫王全民,结果回来的却是队里的人抓了他。 程幼芬去求警察放了王全民。警察说了情况后她想明白了得结婚才能救他。她找沈小兰商量,沈小兰哭着同意离婚。程幼芬到处奔波找人签字同意他们结婚。 两人顺利领证了。之后沈小兰被调走工作,王全民和程幼芬就把沈小兰的女儿王平芳养大了。后来程幼芬又生了儿子,对他们都当亲生孩子养。 1982年政策变了给跟农民结婚的知青安排工作。程幼芬去双阁公社当了会计。王全民留在村里种地。他们靠着工资和卖烤烟盖起了三间大瓦房。 王全民的爸妈多次警告儿子要是对程幼芬不好就跟他拼命。家里日子越来越稳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