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以包容无知,但绝不原谅对恶行麻木的人

法律和道德之间有一条明显的界限,法盲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法律责任。无知法并不能作为免罪的理由。在法律审判中,每一次都会不自觉地遵循这条铁律。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给这条原则以高度重视,尽管它没有明文规定。当一个人的行为触碰了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必须为这个后果负责,不论他是否熟悉法律条文。 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同这个原则。有一个简单却有力的理由是常识即法律。杀人、偷盗和强奸这些行为,即使生活在闭塞山区的孩子也知道是不应该做的。这些行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中,法律只是把这种道德观念刻得更加深刻。 还有一点是刑法不要求人们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要求人们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这意味着不知道法律不等于没有罪过,罪过只要求人们能够预见风险而不是熟记罪名。 刑法可以分为两层含义:表层规范和深层道德。表层规范告诉人们某些行为是会被惩罚的;而深层道德回答了为什么这些行为是错的。法律期望普通人只需要了解表层规范就足够了。如果非要让普通人学习完厚厚一部刑法典才能对其进行定罪,这既不现实也不公平。 把自己是个法盲当成护身符只会鼓励人们拒绝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一来懂法的人反而可能成为受害者。 最后要强调的是,“不知法律不免责”并不是为犯罪者开脱责任,而是把道德认知作为刑事责任的最低门槛。它提醒我们:法律可以包容无知,但绝不原谅对恶行麻木的人。 下一次当你抱怨自己没学过法律时,请记住法律早已把答案写进了人们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