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最近广东梅州五华县查处了不少违规用火的案例,大伙儿引以为戒。冬春季节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尤其是临近元宵节,祭祀、放烟花的活动多了起来,大家一定要小心。 2月13日,周江镇蓝坑村有个未成年人玩烟花时不小心引发了山火。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犯错监护人得负责。结果他家得赔19万元的复绿费、扑火费还有罚款。 2月19日,水寨镇善坑村也出了类似的事儿,监护人得赔10.18万元。还有2月17日棉洋镇平安村的情况也是一样的,赔了4万元。 这几起案子给家长敲响了警钟。法律可不会因为孩子小就免责。巨额赔偿既是对失职家长的惩戒,也是提醒大家管好孩子是每位监护人的法律义务。 2月17日还有个案例是关于喜庆放炮的。华城镇一个村民喜庆放炮时没注意周围环境,火星溅到枯木上烧起来了。虽然火被扑灭了,但他已经违法了,被拘留10天。 喜庆的时候更得理智点儿。只要是违规野外用火,不管火大小都会被查出来受罚。 2月16日横陂镇联长村的魏某兰在观音庙附近违规用火导致山林大火。她已经被刑事拘留了。 要知道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刑事拘留通知书就是生态红线不容触碰的警告。 2026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始施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根据这个条例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 如果单位或个人没履行防火责任要罚款2万到10万元之间;个人罚款1000元到1万元之间;拒不改正单位罚5万到20万元之间;个人罚2000元到2万元之间。 如果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也要罚2万到10万元;个人罚款300元到5000元之间。 第五十九条规定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就依法处罚;构成犯罪就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