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面临城乡、区域、校际发展不均衡的突出问题。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各类差距。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持续扩优提质。
在此背景下,"教育共同体"作为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校际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应运而生。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
浙江省早在2020年底就由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份全省域推行指导意见;2025年3月,北京市密云、朝阳、平谷三区组建跨区域"教共体";重庆市多次出台政策,创新推动紧密型跨区域和区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甘肃省金昌市、湖北宜都市等地也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
这些实践表明,通过优质校与薄弱校、城乡校、新建校等联建合作,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效路径。
然而,在实践推进中,"教育共同体"建设仍存在不少深层问题。
一些"教共体"主要依靠行政驱动,成员校缺乏内生动力,导致联而不合、合而不深、貌合神离的现象普遍存在。
部分成员校在发展理念、管理模式、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明显落差,优质校侧重品牌提升,薄弱校侧重质量追赶,发展方向不一致。
更有甚者,有的"教共体"以"集团联办"之名行"生源掐尖"之实,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初心。
此外,管理碎片化、资源调配不畅、办学质量评价分离等问题也制约了"教共体"的整体效能。
要破解这些问题,关键在于画好"教共体"建设的"同心圆",通过协同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实现理念、管理、教学、文化等同频共振。
首先要找准"圆心",凝聚育人共识。
"教共体"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每一名学生全面发展,让城乡、校际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这是"教共体"的价值原点,也是所有成员校必须坚守的共同追求。
为此,需要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制度,形成"教共体"建设的政策化、制度化要求,引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共同育人目标融入区域及学校发展规划。
重庆市坚持市级统筹、区县为主的"市区共建"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跨区域"教共体"统筹管理和制度保障的做法值得借鉴。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明确区域"教共体"的理念目标,引导成员校形成"学校命运共同体"的意识,而非简单照搬优质校的先进理念。
此外,还要构建学校共识机制,"教共体"中的各主体应定期围绕理念建构、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生培养等核心问题形成常态化建设机制。
湖北宜都市以"教共体"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每个党支部由市教育局党组选派党建指导员,"教共体"总负责人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集中活动、至少2次到各成员校开展工作的做法,为强化共识提供了制度支撑。
其次要定好"半径",完善协同机制。
完善的协同机制是"教共体"的支撑力度、覆盖范围和联动效能的决定因素。
应通过构建一体化管理机制,打破校际管理壁垒,建立统一的教学管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体系,确保"教共体"内各校在管理上形成合力。
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教共体"内流动,包括师资队伍、课程资源、教学设施等,让薄弱校学生也能获得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应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对"教共体"整体办学质量进行科学评估,而不是简单地评价单个学校,这样才能引导成员校形成共同提升的目标导向。
再次要强化"支撑",健全保障体系。
要建立健全教师流动机制,鼓励优质校骨干教师到薄弱校任教或兼课,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均衡。
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教共体"建设的必要经费投入,特别是对薄弱校的倾斜支持。
要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对在"教共体"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教育共同体建设,关键不在“组建”而在“运行”,不在“联名”而在“联动”。
只有围绕共同育人这一“圆心”凝聚价值共识,以制度化协同机制拉长“半径”、增强支撑,才能让资源共享真正转化为质量提升,让城乡学校在同频共振中共同进步,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