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政争议多发易发,群众对便捷高效救济渠道需求上升。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更加频繁,行政管理事项增多,行政争议呈现量大面广、领域多元、诉求复合等特点。一些争议看似“事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处置周期偏长、解释沟通不足,容易引发反复申诉甚至诉讼,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也考验基层治理与依法行政水平。如何让行政复议更好发挥化解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制度功能,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课题。 原因:案件增长与诉求精细化叠加,倒逼复议机制向专业化、实质化转型。一方面,依法维权意识持续增强,新修订行政复议有关制度继续畅通救济渠道,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另一方面,部分领域行政执法标准不一、程序细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争议发生。同时,传统办案模式若过度依赖书面审查,可能难以及时捕捉群众真实诉求,影响实质性化解效果。面对新形势,必须流程再造、能力建设、监督闭环和多元联动上同步发力。 影响:提速与提质并重,推动“案结事了”与执法规范双提升。数据显示,2025年黄石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11件。在案件量上升背景下,当地通过优化机制压缩整体办理周期,努力让群众在更短时间内获得明确回应。同时,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更充分释放:全年通过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169件,并配套意见书、履行通知、线索移送和抄告等措施,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改正、举一反三。实践表明,复议不仅是个案纠纷的“解决器”,也是倒逼依法行政、促进治理规范的“校准器”。 对策:以流程优化为牵引,以监督闭环为保障,以联动调处为增量,构建更高效的争议化解体系。黄石市司法局在收案阶段引入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明晰、争议较小案件,强调快速听取意见并优先组织调解,全年累计听取当事人意见416次,减少群众往返成本;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通过听证、实地调查等方式强化程序保障,确保当事人充分表达,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细办、要案精办”。在监督纠错上,当地将“有错必纠”与“纠后必改”并重,既依法作出纠错决定,也建立跟踪督办“回头看”机制,专人对接整改进度,确保复议决定落地见效,防止问题“纸面整改”。能力建设上,坚持制度约束与人才培养双轮驱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县(市、区)已办结案件开展抽查,归纳共性问题督促整改;通过专题研讨、庭审旁听、跟班锻炼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推广文书示范文本,统一规范尺度,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推动源头治理。与此同时,多元联动成为争议化解的重要抓手:推进府院联动与部门协作,在交通等领域探索案前调处机制;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引导更多纠纷依法进入复议程序;在法院设置行政复议引导窗口,形成行政与司法优势互补。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案前调解45件,经调解撤回申请或出具调解文书164件,并通过案后回访巩固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前景:从“程序性解决”走向“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将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健全分流标准和快速办理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易发问题的类案治理和规则供给;同时,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案件管理、风险预警与文书规范水平,推动监督纠错从个案处置向制度完善延伸。更重要的是,通过持续深化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和基层调解网络建设,把更多矛盾化解在前端、解决在基层,推动行政争议治理向常态化、精细化、法治化迈进。
法治建设的深度,最终要以群众的获得感来衡量。黄石市以1111件案件的扎实办理,作出了一份有温度、有力度的"复议为民"答卷。行政复议不是冷冰冰的程序装置,而是连接权力与权利的重要纽带。当每一件争议都能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公正、高效的回应,法治的公信力便在日常中悄然生长。这,正是制度改革最值得期许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