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帮个忙”缘何演变为刑事风险。 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显示,王某(化名)在明知涉及的资金来源异常的情况下,仍按照其兄长要求使用本人银行账户进行多次转账,累计转移资金120余万元,构成洗钱罪。法院综合其自首、初犯、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中,当事人并非职业“跑分”人员,也未以牟利为主要目的,却因提供账户、配合转移资金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强警示意义。 原因——亲情裹挟与“资金中转”话术交织。 据披露,涉案资金活动与其兄长经营行为相关。其兄长一度以投资、文化餐饮等名义扩张业务,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办案信息显示,王某早期因“亲属信任”“不懂财务但照做即可”等说辞,将银行卡交由对方使用;在账户出现高频、大额、来源不明的资金进出后,仍未及时核实或止损。司法机关指出,洗钱行为并不局限于“复杂手段”,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方式协助转移资金,同样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客观行为。现实中,亲属、同学、同事间的“代收代付”“临时走账”更具迷惑性,容易让人降低警惕。 影响——个人征信与社会金融秩序双受损。 从个体层面看,一旦账户被用于转移涉案资金,当事人不仅面临刑事追责,还可能承受征信受损、银行账户受限、就业与生活成本上升等连锁后果。更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行为助长“黑灰产”资金流转,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增加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的侦查难度,间接侵蚀社会诚信基础。近年来,随着反洗钱监管与司法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利用他人账户“过桥”“走账”已成为打击重点之一。 对策——把住三道关:不外借、不代转、及时报。 办案人员提示,防范类似风险,关键在于守住金融账户使用底线:一是不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支付账户,不为他人“代收款、代转账、代提现”;二是面对亲友提出的“走账”“刷流水”“帮忙过一下”等请求,要核实资金来源、用途和交易背景,遇到高频转入转出、对手方陌生、金额与收入不匹配等异常情形,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沟通记录;三是发现账户被他人控制、疑似涉案或受到诱导胁迫的,应尽快联系银行采取挂失、止付等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或反诈、金融监管渠道反映,避免风险扩大。对已经介入案件的人员,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赔退赃等,依法可能获得从宽处理,但不能以“未获利”“出于亲情”作为免责理由。 前景——反洗钱治理将更趋精细,公众合规意识亟待提升。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支付工具多样化和跨平台交易增多,洗钱手法更具隐蔽性,治理也将从“事后打击”向“源头防控、穿透识别”延伸。未来,金融机构对异常交易识别、账户分级管理、实名核验与风险提示将更严格;司法机关也将继续强化对帮助转移犯罪所得行为的追责力度。此外,公众尤其是年轻群体和家庭成员间,应补齐金融法治常识短板,把“账户是个人金融身份证”的理念落到日常行为中。
这起案件为全社会敲响警钟。亲情固然珍贵,但不能逾越法律底线。每个人都应意识到,银行账户是个人金融身份的重要凭证,将其用于他人资金转移,无论初衷如何,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征信污点。日常生活中,我们需保持警惕,守住底线,既维护亲情,又避免成为他人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