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走向深水区,法律体系的"碎片化"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加重、绿色低碳转型提速,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暴露出规则分散、标准不一、衔接不畅等问题:同一生态系统可能横跨多部法律、多类许可和多个监管部门,基层执法和企业合规成本随之攀升,公众的权利救济也缺乏清晰的制度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也折射出法治建设的持续进步。从"治已病"到"防未病",从单点突破到全局统筹,这部法典承载的不只是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思考;它的实践效果,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绿色动能,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