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线执法“留痕不足”易诱发争议与风险。 水上执法场景复杂,巡航、登轮、检查、取证等环节时间紧、链条长——既涉及安全监管——也关系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过去部分地区执法记录仪使用中不同程度存在“配而不用、用而不全、管而不严”等情况:有的执法环节未能全程记录,有的遇到突发情况出现中断,有的资料保存不规范,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事后复盘难度增大,不仅影响执法质效,也容易引发投诉争议和廉政风险。 原因——从“设备配置”到“系统治理”仍需制度闭环。 执法记录仪本质上是执法行为的“过程证据”和“监督载体”。能否发挥作用,关键不在“有没有设备”,而在“有没有标准、能不能落实、出了问题追不追责”。一些基层单位推进过程中主要面临三类问题:一是操作标准不统一,人员更替后易出现随意操作;二是管理责任不清,设备维修、数据上传、资料调阅缺少闭环;三是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导致个别环节出现“选择性记录”。如果不通过制度化治理补齐短板,记录仪容易流于形式。 影响——以硬约束促规范,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与公信力。 如皋海事处在部局《海事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基础上,及时将要求细化为内部规范,把制度要求落到可执行的流程上,在基层形成可复制的操作路径。其重点做法是用红线和量化指标倒逼落实: 一是明确“三个决不允许”,守住纪律与程序底线。无论港口国监督、船舶安检还是水上交通秩序维护,开展现场执法活动必须全程开机记录;执法过程中不得违规暂停或中断,因客观原因无法记录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书面说明并备案;严禁修改原始视音频资料,一经发现实行当事人、管理专员、技术负责人等有关责任“同追”,以责任链保障数据真实完整。 二是落实“四个100%”,以量化指标推动管理精细化。执法人员配备率、设备完好率、规定场景使用率、资料保存合规率均按全覆盖要求落实,并通过定期检测、场景清单、存储规则等方式,让“必须做”变为“做得到、查得出”。 上述安排的意义在于:一上让执法过程可回溯、可核查,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矛盾化解提供更完整的证据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全过程记录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提升水上监管的透明度与权威性。 对策——多点发力构建“制度+技术+监督”闭环。 为确保规范落地,如皋海事处同步推出配套措施,突出可操作、可追责、可监督。 其一,强化“能用会用”,用操作标准减少随意性。围绕开机录像、证据封装、资料回传等关键步骤制定操作指南,并用图解方式降低学习成本,推动一线人员按统一标准执行。 其二,强化“有人管、管得住”,以专员与台账压实责任。由负责人牵头明确管理专员,建立设备与人员、执法艇与资料的动态台账,做到设备去向、维修状态、资料上传与审核情况可查询、可核对。 其三,强化异常处置,确保记录不断链。对现场无法记录、资料损坏、当日无法上传等情形设置处置流程和时限要求,通过拍照、说明、签字、封存、补传等环节,将“例外情况”纳入管理。 其四,强化督察问效,形成常态化监督压力。通过日核查、周抽查、月点评等机制,对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整改,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评价,推动制度从“写纸上”落到日常执行。 其五,强化培训考核,夯实长期执行基础。通过培训与考试推动全员掌握全过程记录要求,并结合主题教育与微课学习,持续更新执法规范知识,推动“被动规范”转向“主动规范”。 前景——以基层示范带动行业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从治理逻辑看,执法记录仪管理不只是设备管理,而是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海事监管任务更重、执法场景更丰富,依靠“留痕可查、数据可用、责任可追”的机制,有助于提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证据标准更统一、执法流程更严谨、权力运行更透明。下一步,如皋海事处如能在数据安全、调阅权限、隐私保护、跨部门协同取证各上继续完善细则,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包,有望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样本。
执法记录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体现法治思维与治理能力。把“必须记录、规范记录、真实记录”贯穿执法全链条,既能让权力运行更透明、更可监督,也能让基层执法更有底气、更有温度。只有推动制度长期执行、改进,才能把阶段性的“严要求”转化为常态化的“强治理”,以更高标准守护水上安全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