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成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实践表明,这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传统执法模式中,违法行为往往直接导向处罚,预防功能主要依靠事前的警示和检查。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然表明了执法的严肃性,但也容易忽视企业的客观困难和主观态度的差异。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劲指出,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服务型执法。这反映了从单纯"管理"向"治理"思维的转变,体现了执法理念的升级。 "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了一套以督促整改替代简单处罚的容错机制。对于非主观恶意、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设置以整改为核心的观察期。在此期间,企业若能认真纠错、完善内控,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这个做法将预防的节点延伸至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将执法过程转变为普法和指导的过程,引导企业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 从实践效果看,这项制度已初显成效。截至目前,益阳市适用"执法观察期"办理的案件已超百件,其中超过百分之六十的案件通过柔性方式办理,涉及经营主体登记、广告及食品等多个领域。益阳龙果饮料有限公司因电商平台宣传表述不当被查处,但由于属于初犯、无主观故意且积极整改,最终获得不予处罚的决定,并接受了法律法规教育。类似的案例还有湖南凯特密欧服饰有限公司,其校用床上用品因标识不全被判不合格,经调查发现产品安全指标合格,问题仅在标签和标准适用上。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企业规范了产品标识并重新送检。这些企业负责人普遍表示,这种执法方式既纠正了错误,又给了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执法是为了帮助而非惩罚。 另外,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在2025年同步推出"不上一次门"制度,减少重复检查,推动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百分之三十点三五,为企业营造了安心经营的"安静期"。"执法观察期"与"不上一次门"等举措协同发力,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 对于柔性执法是否会削弱监管力度的疑虑,黄劲态度明确: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并不矛盾。对首违轻微行为审慎包容,绝不代表对严重违法手下留情。为确保制度不被滥用,该局在制度设计中明确了严格边界,不仅严格限定适用条件,明确"首违""轻微"的认定标准,还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了不适用"执法观察期"的情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或主观恶意、造成严重后果等。近年来,该局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重点民生领域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体现了在包容与严管之间的精准把握。
益阳的实践表明,法治框架下的柔性监管不是降低标准,而是更精准的治理方式;当执法者能够细致区分个案差异——兼顾企业发展需求——就能在维护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找到平衡。这种充满法治温度的改革创新,正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