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张某、新疆还有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和赵某,这几方一起上演了一出因结伴旅游引发的纠纷。现在的年轻人喜欢那种个性化又省钱的旅游方式,所以在网上找同伴一起去玩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大家随便凑一块儿出去玩的方式也容易出岔子。最近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就判了一起这样的案子,很好地把这种新型消费模式里的责任划清楚了。 这个案子是这么回事儿:张某在网上发了个去新疆自驾的计划,里面把行程和费用怎么分摊都写得明明白白。赵某看见后就加入了这个团队,还同意了张某发的那份《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这声明里说了,要是有人中途想离开得提前告诉大家,并且自己把离队以后的所有责任都承担下来。可赵某在徒步的时候,因为体力不行就自己先溜了,既没按约定提前说一声,也不愿意掏后续的费用。这一下弄得团队只好缩短行程,还得改回深圳的方式回来,白白多花了不少钱。 这种纠纷出了问题主要是因为大家在网上随便组队的时候,合同签得太松垮。虽然张某也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声明定了一些规矩,但条款都太简单了,像如果谁违约了该赔多少钱、损失怎么算这些关键的事儿都没写清楚。参与者们对这些约定的理解也不一样,真吵起来的时候责任界限就很模糊。在这个案子里,赵某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双方已经说定的声明内容,他不提前打招呼就走了,事后还不肯承担本来该自己出的那份钱,这明显是不遵守合同义务了。法院认为他不光违反了具体的规定,还违背了咱们民事活动里必须讲诚信的原则,损害了其他伙伴的利益和对他的信任。 法院最后认定大家在网上沟通加上那份声明文件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赵某中途跑了还赖账的行为属于违约。虽然合同里没写要赔多少违约金或者怎么算损失的数额,但他这一走确实害得团队改了行程、多花了返程的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定了赔偿的钱数,既保护了遵守规则的人的权益,也显示出司法部门在这种新型消费模式下要坚持契约精神。 这个判决给以后的这类纠纷提供了一个样板:一方面告诉大家网络上随便组的团只要有合同性质的约定都得算数,大家都得讲信用;另一方面也告诉了以后怎么去认定损失的具体数额。 对于这种经常出乱子的网络拼团旅游现象,大家得一起想办法来解决。消费者自己要提高警惕意识,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旅行团的时候尽量签个书面协议,把行程安排、费用怎么分、怎么退出、如果违约了要担什么责任这些重要的事都写进去,别光靠口头说两句或者是模棱两可的话来定规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那个“合同示范文本库”里就有现成的参考文件可以拿来用。还有平时聊天的记录、转账的凭证、声明文件这些都要留着作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组织者也有责任把该告诉游客的风险都讲清楚、提示到位,免得因为当初说的不清楚后来闹别扭。 未来的旅游方式肯定会越来越多样化像这种网络拼团或者自助结伴出行还会越来越火。法院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来树立规矩很重要这样能慢慢养成大家讲责任、守诚信的风气。相关的旅游平台以后也可以考虑搞一些更完善的组队规则提示或者信用评价的功能从最开始就把纠纷的风险给降下去行业协会还有市场监管部门也得多管管推一推简单的合同范本让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防风险的能力都提上来让这种新型的旅游方式在规矩下好好发展。 网络结伴旅游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它灵活又互相信任但要想一直健康发展就得靠规则和责任来撑着。这次的裁判不光解决了这两个人之间的事也给社会传达了一个信号:说话算数的人占便宜犯错的人就要担责。在大家想办法花钱旅游的时候把规矩定好了大家都讲诚信这才是让参与的人都能赢让市场秩序不乱的关键也能给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强大的法律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