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早上,湖北襄阳宜城的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发布会开完了,当时通报说事故一共让12个人丢了性命,里面有7个大人和5个小孩。死者的身份都查清楚了,除了有个叫林某某的是摊主之外,剩下那11个都是来买烟花的顾客。看着这些逝者让人心里难过,教训太深刻了。至于为啥会发生这么大的事,现在官方还在查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肯定有人违法违规了。我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梳理出来了,大家都看看,不管是生产、运输、卖货、保管还是咱们自己放烟花都得参考一下。 首先看专门管烟花爆竹的法规。第一个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这个规矩管着从生产到燃放的所有环节。特别是第16条规定,卖烟花的店铺得跟住的地方分开,离危险区域远点,还得配灭火器。第17条讲了许可证上要写清楚地方和存货量,千万别超量卖或者卖别的东西。第20条说得更严了,绝对不能让店开在楼上住人或者前后院连在一起。第38条是处罚的,要是违规卖了就得罚2万到10万块钱的款。 还有个是应急管理部出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这里的第16条强调零售店铺不能跟住的地方在一栋楼里。第31条说如果没有证、超量卖或者卖了不该卖的东西,就得罚2万到10万。第32条讲租证卖证的行为要罚1万到3万。 接着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19条说仓库里不能放太多不相容的东西混在一起。第20条规定零售点不能超过核定量存放货物。 再说说安全生产的基本法。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里第四条明确了生产单位要负全责建立制度。第36条说设备和消防设施得合格维护。第114条说发生重大事故单位得罚200万到1000万之间。主要负责人要罚上一年收入的60%。第115条说监管部门要是失职也要处分。 然后是关于报告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说死了10到29人的大事故得省里去查。国务院安委会可以帮忙督办。第19条规定一小时内必须报上级。第32条说报告要在60天内交上去。第40条说单位的证要暂扣或者吊销。 因为这是重大事故还得按照《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来办。国务院安委会会盯着查到底。这次事故湖北省政府按要求去查了,最后还得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再公开结果。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里面的规定也很重要。第19条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不能跟住的地方连在一起。第61条说违反了这个就得停产停业还要罚款5000到5万块钱。 最后是刑法里的刑事责任问题。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违反安全规定导致死伤要判刑3年以下。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规定后果严重的判3到7年。第397条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失职导致损失也得判刑3年以下。 遇难者家属维权方面主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9条讲占有人用危险物害了人得担责除非是受害人故意的。第1179条和1181条说要赔医疗费丧葬费还有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这些钱。 最后声明一下内容是AI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