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三怕” 辽宁自然资源部门推出20条举措稳预期提效率降成本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1月15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沈越介绍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条重点举措(2025版)》的具体内容,直面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核心关切。

当前,企业投资兴业面临的最大障碍往往不是显性成本,而是隐性负担。

项目落地难、开工慢、审批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使得投资成本层层叠加,经营风险持续攀升。

与此同时,群众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遭遇的"证房分离、办证周期长、交易风险大"等问题,以及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的"重复检查、随意执法、程序不规范"等困扰,都成为制约营商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管理模式下部门协调不畅、流程设计不合理、监管方式粗放等体制机制障碍。

长期以来,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协调,导致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多头跑腿、重复提交材料。

同时,一些地方执法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也增加了市场主体的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

针对土地要素保障问题,辽宁省将全面推进"拿地即开工"改革模式。

各市政府将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条件,在供地环节同步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同步获取。

这一创新举措将显著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提升投资效率。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推行"交地即交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交付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力争全部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将实现网上办理、即时办结、免费服务,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时自动办理,从源头防范"一房二卖"等风险。

"标准地"出让制度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沈阳、大连、鞍山、朝阳4个城市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将全部按"标准地"模式出让,其他城市的比例力争超过70%。

这种模式让企业能够"对标拿地、放心投资",大幅降低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

在执法监管领域,辽宁省将构建更加规范、智能、少扰企的监管体系。

省级发证矿山的生态修复验收程序将从"市级初验、省级终验"调整为"市级终验",减少中间环节,切实为企业减负。

同时,将建立健全测绘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避免重复检查和随意执法。

用地指标保障方面,辽宁省将实行分级分类的精准保障政策。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等将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保障。

其他经省级统筹确认的重点项目,实行省级用地计划指标兜底保障,确保企业用地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也将迎来新突破。

省级项目用海预审将从"属地受理、逐级上报"调整为"省级受理、三级联审",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海域使用权与养殖权将实现"两权"并联审批,通过统一受理、并联办理,真正做到"多件事一次办"。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辽宁此次出台的自然资源管理改革举措,既是对市场主体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实践。

随着这些政策落地见效,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未来,如何持续跟踪评估政策效果、动态优化服务举措,将成为考验政府治理能力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