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完全放弃

虽然A上市公司控制着51%的股份,但它持有的B子公司在2020年11月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重整。法院还没正式受理申请,公司就把B给放进了“终止经营”的报表里,可资产还留在合并范围里。这让很多人都在猜公司是不是早就失去了对B的控制权。 其实,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完全放弃。管理人虽然监督重整过程,但日常经营还是原来的团队在管。所以只要A还是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就得保持不变。 再看B是不是真的能算终止经营。会计准则规定了两个条件:要么是在报表日前卖掉或关停,要么是提前划为持有待售。但在这起案例里,B公司既没被处理掉,也没提前划入持有待售类别。 这就意味着,A公司把B列为终止经营的做法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给其他公司提个醒:当子公司陷入危机的时候,千万别把控制权和报表列报搞成“两张皮”。先要弄清楚控股权有没有变;接着看符不符合终止经营的条件;最后再决定是继续合并还是按终止经营列报。 只有把会计政策、实际控制权和业务实质这三者对上号,才能给投资者一个既真实又准确的财务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