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婉之这辈子干了两件大事:第一,她收养了个女娃叫妙妙;第二,她把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上亿家产给败光了。这两事儿凑一块儿,才算把她当年当养父的辛苦劲儿给体会透了。方婉之本来就是个被人丢掉的孩子,她最懂那种没爹没娘的感觉有多难受。所以看见那个被扔在路边的小女婴时,她是一点儿也没犹豫,直接把人家抱回了家。她给这孩子取名叫妙妙,这既是给自己的品牌定了个调子,也是下了个死命令,决不能让这孩子再走自己的老路。这时候的方婉之早不是当年那个流水线女工了,她已经是身家上亿的喵苗淼妙时尚集团的老板。她对妙妙的爱有点过了头,物质上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感情上也是大包大揽,从来不让孩子受一点委屈;在教育上更是完全没个底线,一味地顺着孩子来。她觉得只要把钱给足了、把路铺平了,就是最好的教育方式。结果这孩子被惯得没了样子,长大后脾气大、没规矩,天天伸手要钱、张口要吃。这姑娘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啥活儿都不干,脑子也不够用。后来她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迷惑了,整天只知道攀比、花钱买乐子,甚至还被坏人给算计了,走上了歪路。为了救这个女儿,方婉之一次又一次地用公司的钱去填窟窿。她以前干过那么多苦差事、遇过那么大风浪都没怕过,谁能想到这次居然在养孩子这件事上翻了船。直到这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以前的自己真是太狠、太无情了。当初知道自己是捡来的那一刻起,她就突然不理养父了,多少年都不叫一声“爸”。现在想起来心里全是愧疚。以前她干活儿只有一个念头:得证明自己!得让人看看被抛弃的孩子也能有出息!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她配得上这些好日子!等到家产没了、真正能体会养父的难处了以后她才明白过来: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兜里有多少钱,而是得学会珍惜别人的恩情、扛得起该负的责任。哪怕自己有再大的本事也得承认自己不完美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