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边界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今年,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个被称为“怂仔”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这给佛山的互联网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司法经验。这件事不仅是个刑事案件,还是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一个标志性实践。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披露了案件的一些细节。梁某,曾经使用多个网名,在2023年3月起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了28个视频作品和19场网络直播。这些内容本来是质疑村委会工作的,但慢慢地变成了对特定个人的攻击。他发布的内容不是正常的监督,而是侮辱特定村干部和散布虚假事实。梁某的这些视频和直播吸引了超过1200万次的浏览量和1万多次转发。这个引起了很多低俗淫秽的评论和二次创作,互动次数分别达到489万次和6.2万次。这种规模的负面信息扩散已经超出了个人意见表达的范畴。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梁某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判决,他因侮辱罪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因诽谤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年一个月有期徒刑。梁某对这个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析指出这个案件的恶劣影响有多方面。被攻击的两名村干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也感到不安全和恐惧。这个案件也破坏了基层社区的和谐稳定。从更宏观角度看,梁某的行为污染了网络风气和传播秩序。 法官们指出梁某最初是一个有粉丝基础的发声者,他的行为从可能的舆论监督演变为挟私报复。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他反映的问题后告诉他没有发现指控问题且多次约请他配合提供证据都遭拒绝。但是梁某继续进行人格贬损和事实捏造并获取大量流量关注。 法官们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边界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他们提醒公众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遵守道德底线。 这个判决给所有网民上了一堂法治课: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法律法规完善执行和每个网民自觉提升法治素养记住义务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