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个女的因为犯了重婚罪和诈骗罪被判了刑

广西有个女的因为犯了重婚罪和诈骗罪被判了刑,真是教训深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这个案子做出了终审决定,维持了对张某有罪的判决。这个案子因为她长期利用婚姻登记的漏洞和别人迫切想找对象的心理来犯罪,引起了大家对婚姻诚信和财产安全的担忧。 法院调查后发现,张某(女,1977年出生)从2000年、2002年就开始跟两个男人办了结婚手续,还没办离婚手续呢。从2006年10月到2018年,她又连续跟八名男子登记结婚又离婚。到了2018年6月,她又重新登记结婚了。这时候她已经有了好几个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了,严重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制度,构成了重婚罪。 更糟糕的是,她不只是破坏法律秩序,还把结婚当成骗钱的工具。2022年11月,她通过介绍认识了一个叫黄某的人,她用假身份信息伪造结婚证,说已经跟黄某结婚了。然后她用妈妈生病、怀孕检查、孩子生病等借口骗黄某给她钱,一共骗了10.925万元。 另外在2023年2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吴某的人,同样隐瞒自己的身份和婚姻状况,说要跟吴某谈恋爱结婚。她编造了妈妈生病、欠债还需偿还、要结婚彩礼等理由要钱,一共骗了吴某2.0832万元。 最后在2024年6月被警方抓住归案了。一审法院认定她构成重婚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考虑到她的罪行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她五年有期徒刑和1.5万元罚款。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说她前两次结婚时不到法定年龄应该无效。二审法院仔细审查后认为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户籍登记记录的效力,前两次婚姻关系有效。 关于诈骗事实认定方面,法院认为诚实告知个人信息是人际交往的基础。张某隐瞒姓名和婚姻状况以假身份交往索要钱款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终审裁定是在2025年12月22日做出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有警示意义:制裁这种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财产权益;提醒相关部门加强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核查和身份识别技术应用;教育适婚群体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司法机关会持续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捍卫社会诚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