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原副主任韩勇一审被判死缓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兼主席韩勇的受贿案一审有了结果。2024年4月,官方通报了他被开除党籍的消息。2023年10月,他的问题被通报查起。吉林九台出生的韩勇,生于1956年10月。审判记录显示,他在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纪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以及陕西省政协等多个职务上都利用了手中的权力。 中新社的记者从北京发回消息,5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了南宁中院的判决。法院判决韩勇犯受贿罪,给他定了死缓,剥夺他的政治权利终身,还把他个人所有的财产没收了。所有受贿的财物和孳息都要上缴国库,要是不够的话还得继续追缴。 经查,从1993年到2023年,韩勇把公权力当成了自己谋私利的工具。他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和干部任用这些方面帮别人办事,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61亿多元。 法庭认为,韩勇受贿数额特别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按法律规定本该判死刑。但因为他的犯罪中有未遂的情况,归案后还提供了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且查证属实,这属于立功表现。另外,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还没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都已经追缴回来。综合这些情况看有从轻处罚的理由,所以决定不立即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