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重庆市丰都县纪委监委发现了龙河镇某村的一个严重问题:一个名为杨某的人在2023年挪用了村集体资金30万元。这个人是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收到这一线索后,纪委监委立即派出工作组展开调查。他们查阅了账目、核对了银行流水,并走访了相关人员。最终,他们确定是杨某某从村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转出了30万元,这笔钱本该用于入股某个产业项目。 面对工作组的质疑,杨某某感到羞愧,低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解释说自己在2023年9月因为赌博输了钱,便把这笔钱给拿了出来当作周转金。当时他没和其他人商量,也没有留下任何支付凭证或记录。他坦言只是想把钱“借”出来,等有钱了再还回去。 核查组发现,村里大额支出通常需要多项程序审批。杨某某作为村委会成员和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他不仅把持着公章,还让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印章交给他保管。这样一来,签字、盖章、领款等环节全由他一人包办。 最终,杨某某因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要缴纳罚金15万元。这个案件暴露出个别村干部对纪法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漏洞大、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空白等问题。为了保护村民共同的“家底”,必须加强村干部廉洁教育、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