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一直保持高压态势。随着全球金融科技发展,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新事物出现,监管部门再次出手。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八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这文件给RWA也下了禁令。 政策明确境内不准做,境外管得严。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不管是跟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还是RWA代币化,只要在境内开展,都是非法的。只有经过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个别业务才能例外。这份通知还把此前的监管政策升级了,把RWA纳入了监管范围。 对于境外活动,八部门没有搞一刀切。他们把重点放在了风险高的领域。未经批准,境内主体和控制的境外主体不能在境外做两类业务:一是以外债形式进行的RWA融资;二是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搞类资产证券化或股权性质的代币化。这意味着把国内的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做成代币在海外融资,得先拿到批文。 为了让境外监管更具体,中国证监会还配套发布了指引。要求企业开展业务前得先备案提交材料,对基础资产也设了负面清单。同时要求全面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通知还要求境内机构不能给未经批准的境外RWA代币化业务提供服务,互联网平台也不能给它宣传营销。 这次联合发文有多重意思。首先是应对金融创新风险。RWA可能涉及证券、债权、不动产等领域,跨境特性容易带来洗钱、非法资本流动等问题。新规提前布局防止风险扩散。 其次是维护金融主权和货币体系稳定。禁止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在境外发行,避免资产无序流出。 第三是保护投资者权益。虚拟货币市场波动大、信息不透明,严格限制境内参与能避免损失。 第四是为合规金融科技留空间。政策给“依法依规同意”留了口子,表明鼓励在风险可控框架内探索发展。 八部门这次联合行动给金融安全网加了一道保险。它传递了鼓励合规、严打非法、防范风险的立场。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活动形态还会变。这次规范不仅回应了当前风险,也给未来的新业态提供了参照。预计相关部门会继续跟踪市场动态完善工具,在促进发展和守住底线之间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