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里头,“牵头负责”这一模式本来挺好,是为了把大家聚在一起提高效率的。但是最近有人发现,这个模式有时候搞得不好。好些基层干部说,要是自己负责牵头,很容易就会变成协调不动、责任全背、资源还不够用的尴尬局面,甚至有时候会因为工作没干好而被当成替罪羊。这就给咱们提了个醒:这背后其实有很大的问题。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权责不对等。虽说大家都知道“谁牵头,谁负责”,可实际操作起来的时候,有时候牵头的人手里没权。比如跟平级的部门打交道的时候,发号施令不太管用,没人听你指挥。而一旦工作上出了岔子,责任又全砸在牵头人的头上,别的配合部门却没事。这种情况就是权小责大,非常打击干部的积极性。第二个是机制太虚。跨部门合作本来需要清清楚楚的职责划分和制度化的协调手段才行。可有些基层工作只是简单地指定一个单位牵头,具体该怎么干、什么时间节点、考核标准都没定下来。结果导致大家干活全靠人情关系。有时候上级部门把任务扔给牵头单位却不给资源和审批权,基层想做事也只能干瞪眼。第三个是责任传导出了问题。本来应该是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责任体系,现在变得像个漏斗一样——上级通过牵头把压力一层层压下来,却不给什么支持和保障。有干部抱怨说:“上级牵头就是让我们准备材料、协调问题、担风险,等到成果汇报的时候我们就消失了。”这种扭曲的责任传导既让基层负担加重了,又容易让人想着怎么躲责任应付差事。最后一个是资源保障和激励跟不上。牵头工作需要人力、财力、政策这些资源支持才行。可有些时候责任已经下放到基层了,但资源却没跟着下来,搞得牵头单位只能空着手去打硬仗。再加上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太公平:牵头的人动不动就可能因为一个失误被一票否决了;配合的人却没啥约束;有时候还出现牵头的人干活、旁观的人得分的不公平现象。 要解决这些问题得从制度上想办法。首先得把跨部门协作的职责清单列清楚;把该谁干什么、权责怎么划分这些都写到文件里去;不能留下模糊地带让人扯皮;其次要给基层多放权多赋能;确保给了他们干事的权限就必须把资源跟着放下去;同时还要完善考核评价和容错机制;既不让人觉得干了活白干了也别乱问责;这样才能让牵头的人敢去协调配合的人也愿意做事。 只有构建一个权责清楚、激励合理的协作环境,“牵头”才能真正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而不是大家都不想碰的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