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发布涉企执法案例 统一裁量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于1月29日公布了一批规范涉企执法裁量权行使的典型案例。这意味着长三角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标准一体化上又向前迈出一步。 执法标准不统一一直影响区域协同发展。以往实践中,同类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可能出现不同处罚结果,“尺度不一”既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也抬高经营主体的合规成本。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活跃、开放程度较高的区域,率先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标准统一,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此次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按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裁量阶次分类,覆盖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食品安全、广告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侵权等领域。其中,某公司发布未标明引证内容出处的广告被认定为不予处罚,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认定为不予处罚,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化未申请变更被认定为不予处罚。案例显示,监管部门在依法严格执法的同时,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等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同时,案例也反映了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适用边界。例如,某贸易商行发布违法食品广告获得减轻处罚,某酒业公司虚假宣传获得减轻处罚,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获得从轻处罚。这表明,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执法部门会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整改态度等因素,推动处罚与过错、后果相匹配。 建立统一执法标准对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意义明显。统一尺度有助于减少规则差异,让经营主体形成一致的法律预期,降低跨区域经营的合规成本与风险。规范裁量权行使也能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这也契合“放管服”改革方向:监管不缺位,也不过度介入,做到有力度、可执行。 从更深层面看,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标准一体化,是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向社会释放清晰的执法信号,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也为其他地区完善执法规则提供参考,有助于稳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步,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仍需持续推进标准统一,完善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推动执法尺度真正一致。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解读与普法宣传,帮助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则、提升合规能力。

规范涉企执法裁量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长三角以统一规则、公开案例推动“同标同尺”,在严格监管与包容审慎之间寻找更可执行的平衡。面向未来,持续提升执法透明度与一致性,强化企业合规能力,才能让市场主体在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安心经营、持续投入,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