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去年利用网络实施犯罪18.2万人

3月9日,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做了报告,说要给科技发展画出个明确的界限。他提到要“坚决依法规制,促进科技向善”。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次工作报告里披露了个数字:去年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有18.2万人。 这阵子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特别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在关注这个问题。 报告里提到,智能辅助驾驶现在从概念变成了现实,那如果有人在喝酒后使用它怎么办呢?最高法院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了一点: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取代司机的位置,所以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次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法院还提到了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容错”空间。有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一家公司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出了点错,但研发者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并且没有实际损害原告的权益。法院最后判决这个不算侵权。 这些年来科技发展迅猛,每一次进步都能让生产力解放、生活改善,但也会带来新的问题。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和经济效益,“可是”,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人数也在增加。 科技本身是中性的,没有善恶之分。“关键在于”,使用技术的人的行为有对错之别。法治不能缺位,“但也不可以越位”。如果没有规则去约束技术狂猛发展,“可能会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如果法律管制过严,“可能会扼杀创新活力”。 这次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还透露了一个数字:去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有18.2万人。这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定要”用法治为科技发展划定清晰的跑道,“这样才能”让创新不仅跑得快,“还能”走得正。 法律和法规必须回应时代呼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科技应用严守法律底线。 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张军的报告中提到:“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容错’空间”,这也是“坚决依法规制”的另一种表达。 最高法院这次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个案例极具代表性:某公司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出现差错,“但”研发者已经善尽注意义务,“并且”没有实际损害原告权益,“因此”法院最终认定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