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1月14日,沪苏浙皖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联手,共同发布了升级版《长silon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一举措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探索进入新阶段。
自2023年首版规定出台以来,四省市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的统一标准,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对12364家经营主体依法免罚,免罚金额达5.39亿元;江苏市场监管系统对7.8万户经营主体实施免罚轻罚,个体工商户占比超七成;浙江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达2.5万余件,减免金额超过17亿元;安徽累计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1.82万件,免罚金额超过5亿元。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出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在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了更加宽松的发展空间。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规定在适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执法人员在界定减轻处罚标准时存在困难,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缺乏明确指引,过罚不相当的现象仍然存在。
为此,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原规定进行系统优化升级,使其更加精准有效地指导基层执法工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治理。
免罚轻罚的价值不在于“少罚”,而在于用清晰规则把该管的管住、该帮的帮到,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长三角以更统一、更精细的执法标尺回应市场关切,既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务实举措,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则衔接与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