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世忠呼吁:加快立法统一标准 构建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新体系

问题:披露不足与质量参差不齐,“漂绿”行为威胁市场信任 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可持续信息披露正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黄世忠指出,当前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存在覆盖率低、质量不均的问题,部分企业存在选择性披露、口径不一致或避重就轻的现象,导致“漂绿”行为频发。由于缺乏权威统一的鉴证机制,一些鉴证报告增信效果有限,甚至出现低价竞争、流于形式的情况,不仅影响投资者判断,也削弱了市场对企业真实可持续表现的信心。 原因:制度与监管协同不足,标准分散推高合规成本 黄世忠分析,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涉及环境、财务、治理等多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特征明显。目前,披露与鉴证主要依赖企业自愿或市场压力,缺乏刚性约束;同时,涉及的规则标准来源繁杂,缺乏统一的“通用语言”,企业在指标选择、计量方法各上难以对齐,监管执法和市场比较也缺乏一致依据。此外,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步伐加快,部分企业需同时满足国内外标准,若标准不衔接,可能导致重复披露和鉴证,增加合规成本却收效甚微。 影响:信息失真抬高融资成本,阻碍绿色资本形成 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为投资者提供可比、可靠的信息。黄世忠表示,披露质量不高会降低市场定价效率:一方面,企业真实的绿色转型成效难以被准确识别,导致优质企业无法获得合理估值;另一方面,“漂绿”行为扭曲资本流向,带来声誉和法律风险,扰乱市场秩序。长远来看,若鉴证缺位或流于形式,绿色金融工具的基础信息可信度将受损,影响绿色债券等产品的国际认可度,不利于绿色资本的优化配置。 对策:以法治为基础,推动监管协同与标准统一 针对如何提升披露与鉴证质量、防范“漂绿”,黄世忠提出三点建议: 1. 加快立法进程,增强制度刚性 建议制定专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法律;专门法律出台前,可通过修订《公司法》《证券法》等,明确披露与鉴证的基本义务、责任边界和违法成本,为监管和市场提供稳定依据。 2. 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 为解决跨领域治理难题,建议成立“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监管中心”,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规则统筹和执法协同,避免多头管理或监管真空。 3. 构建统一标准体系 建议以全国统一的披露准则为基础,允许行业制定补充指引,但需确保口径一致。鉴证上,应明确标准边界和报告要求,提升鉴证质量,回归其独立、专业的增信功能。 对于跨境需求,可推动国内准则与国际规则衔接。已按国际标准披露的企业,可在满足国内核心要求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披露;符合我国要求的国际鉴证报告可直接认可,避免重复鉴证。 前景:制度统一将提升透明度,助力绿色转型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绿色金融政策完善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将加速规范化。黄世忠的建议聚焦立法、监管、标准和国际衔接,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提升信息可信度,推动资本向真正具备可持续竞争力的企业集中。未来,随着统一准则落地和鉴证质量提升,市场将更有效识别企业转型成效,促使企业从“表面文章”转向“真实改进”,以透明、可核的方式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 结语 可持续信息披露既是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市场信任的基石。通过法治固本、标准约束、鉴证增信和监管协同,才能将“绿色叙事”转化为“可核查的业绩”。在更清晰的规则、更可控的成本和更明确的责任框架下,企业转型动力将更强,资本向善的导向将更稳,市场对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也将更足。

可持续信息披露既是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市场信任的基石。通过法治固本、标准约束、鉴证增信和监管协同,才能将“绿色叙事”转化为“可核查的业绩”。在更清晰的规则、更可控的成本和更明确的责任框架下,企业转型动力将更强,资本向善的导向将更稳,市场对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也将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