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救人闯红灯被判了全责,这事闹得挺大

咱们聊个事啊,杭州最近出了一档子事,就是有个网约车司机蔡师傅,因为救人闯红灯被判了全责,这事闹得挺大。这蔡师傅当时是接了个断指乘客的单,为了能快点把人送医院去抢救,就听了交警的话闯红灯走了。结果在路口撞了辆正常开车的私家车。交警那边一开始判他全责,蔡师傅虽然也想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拿点补偿,可因为赔得太多还觉得责任判得不公正,他就没接受那个结果,硬是要提起复核。 这事儿争议的核心就在于,法律是死的,人情是活的。你说按交通法规看,闯红灯肯定要担责。交警也是按规矩办事,为了维护秩序和路权,毕竟另一方车是正常开的。可问题就在于这司机闯红灯不是故意的,他是在交警现场指挥下为了救人才这么干的。这就把法律的空子给暴露出来了,现在的法规压根没把“公权力引导下的紧急救助”给算进去。 咱们再往深了说啊,社会上一直挺提倡见义勇为的,可配套的制度还没跟上。这次交警现场指挥虽然是好心,可毕竟没形成个有效的责任联动机制。比如紧急时候怎么走才能优先通行、公家人员的责任该怎么免或者分、还有救人的人有什么权益和损失补偿的渠道等等,这些现行的法律里都没写清楚。这缺失不仅容易让老百姓不敢做好事,也会让执法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不愿意出头了。 网上一报道这事儿啊,网友们讨论得热火朝天。大多数人觉得司机是听交警指挥救人的,不该让他担全责。也有人担心如果不把规矩定死,以后大家都乱闯红灯破坏秩序。说到底还是那个矛盾:怎么既鼓励大家做好事又别乱闯红灯坏了规矩?这得靠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一起琢磨琢磨。 针对这个问题啊,咱们得从好几个方面把制度补全了。比如得给交警制定个细则,规定他们怎么参与紧急引导、怎么报备、怎么事后评估责任;还得搞个风险分担机制,像用社保或者公益基金之类的钱来补偿救人的人;另外也得在法律里把“被公家指挥做的紧急事”写进去当免责条款。 以后随着社会变得更文明了,大家都希望互帮互助。这次的事正好能当个例子推动相关法规完善起来。咱们得弄个科学又有人情味的保障体系出来。只有法律和人性之间找个平衡点才行嘛。让那些做好事的人不再担心担责任就好了。这就是咱们要努力的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