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高价护眼灯采购引争议 程序合规不应成为财政资金浪费的“遮羞布”

(问题)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因中标价格引发关注;公开信息显示,这一目护眼灯中标单价为780元/套,黑板灯为855元/套,而灯具主材费用约200元左右。差额部分被解释为安装等服务成本。面对质疑,当地有关上称采购程序合规、未超出批准投资额度,并提供了与同区域同期同类产品中标价比对分析材料。尽管如此,市场端“200元左右即可采购”的普遍认知,与部分地区同年度同类项目的中标价格形成对照,仍使“为何欠发达地区采购成本反而显著高于发达地区”成为公众追问的核心。 (原因)政府采购的价格形成,往往由“主材+施工安装+拆旧恢复+运输调试+质保运维+管理成本”等多项因素共同决定。争议的关键不止于灯具本身价格,而在于服务费用的构成与计价口径是否清晰、是否符合通行做法、是否与工作量相匹配。一上,若将主材与安装等服务分项核算,确有可能因施工环境、学校点位分散、工期组织、旧灯具拆除与教室恢复等而抬升综合成本;另一方面,当服务费用占比过高且缺少可核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依据和现场条件说明时,外界容易联想到“虚增服务”“拆分抬价”“以合规程序掩盖不合理结果”等风险点。此外,部分基层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可能更强调“手续完备、留痕齐全”,对价格合理性、性价比、全生命周期成本等结果指标关注不足,导致“程序审查强、结果评估弱”的结构性短板被放大。 (影响)这类争议的外溢效应不容低估。其一,政府采购一旦出现明显的价格疑云,直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削弱公共支出的获得感。其二,若“只要程序合规就可免责”的观感形成,将损害政府公信力,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其三,在教育装备、校园改造等民生领域,采购争议易引发对公平与廉洁的联想,影响政策推进的社会基础。其四,从市场层面看,价格不透明会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挤压提供优质低价服务企业的生存空间,反而不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供应生态。 (对策)回应质疑,既要讲清“程序怎么走”,更要讲明“价格怎么算、贵在何处、值不值”。一是完善价格异常预警与核验机制。对明显高于市场常见水平、同类地区对比差异较大的采购项目,应触发穿透式复核,重点核查工程量清单、服务内容边界、单价构成、现场条件差异、合同履约标准及验收指标。二是强化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将性价比、质量达标率、运维成本、质保响应、师生满意度等纳入评估体系,推动“中标即结束”向“履约全过程问效”转变。三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与可比性。除公布中标结果外,建议同步公开关键报价构成、服务范围说明、主要参数与验收条款,便于社会监督与同行比对。四是健全第三方专业支撑。对技术性较强、价格构成复杂的项目,引入专业造价咨询、工程审计与产品检测评估,避免基层以经验判断替代专业审查。五是压实责任链条。对因论证不足、需求编制不清、评标标准设置不合理导致的高价风险,应追究有关环节责任;对发现存在虚报费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线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在于公开透明与竞争择优,但制度效能必须落实到“让公共资金买到合适的产品与服务”。随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深化、数据化监管手段普及,价格比对、历史中标数据分析、供应链成本追踪等工具将为“结果校验”提供更强支撑。未来,只有把“程序合规”与“结果合理”同步纳入评价体系,建立对异常价格的快速解释与复核闭环,才能让政府采购既经得起流程检查,也经得起市场检验与公众评议。

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程序的同时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程序合规是基础,但最终目标是获得物有所值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乡宁县护眼灯项目的争议应成为完善采购制度的契机,通过建立更科学透明的机制,提升公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