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涉及菌落超标、成分虚标等问题

问题:国家药监局通告显示,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中有50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风险点分布多个上:一是部分产品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超出限值,说明卫生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个别产品检出对应的物质含量超出规定要求,提示原料控制和工艺管理可能不到位;三是在成分对比项目中,有产品检出标签及注册备案资料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同时未检出技术要求标示的多种防晒剂,形成“检出成分与标签及注册备案要求不一致”,直接影响产品真实性与一致性。通报涉及泥膜粉、洗发乳、防晒乳等多个品类,表明问题并不集中于单一品类。 原因:从监管实践看,上述问题通常与三类因素有关:其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执行不严,尤其在水相或易污染配方的生产环境、灌装环节、包材洁净度和人员卫生管理等存在短板,容易导致微生物控制失效;其二,原料采购把关和供应商审核不到位,或生产过程控制不充分,可能引发特定物质超限;其三,注册备案资料与实际配方、工艺的变更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在未按规定完成变更管理的情况下调整配方,或标签审核流于形式,造成“标识—备案—实物”不一致。随着功效细分、销售渠道多元以及跨境流通增加,合规链条更长,任何环节松动都可能在终端暴露风险。 影响: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头皮等部位,微生物超标可能增加刺激、感染等风险;成分异常或标识不一致不仅影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削弱行业信任。对企业而言,不合格通报可能带来下架、召回、处罚及品牌声誉受损等连锁后果;对市场而言,若问题产品在电商与社交平台快速扩散,处置效率与溯源精度将更直接反映监管与企业管理水平。 对策:国家药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已部署浙江、广东、青海等地药监部门对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级药监部门将依法要求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通报产品,核查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并围绕生产、委托加工和渠道流向开展溯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下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仍是重点:一要加强微生物与关键质量属性的过程控制,完善生产环境、用水系统、包材管理与成品放行等全流程管理;二要严格配方、原料及标签变更的合规管理,确保检出成分、标签标识与注册备案技术要求一致;三要压实渠道端进货查验义务,完善台账和追溯信息,提高问题产品下架与召回效率。 前景:随着化妆品监管制度持续完善,抽检通报、风险监测、飞行检查与信用监管等手段将继续协同发力。预计监管将更强调“从个案处置到系统治理”,对成分真实性、功效宣称依据、委托生产合规以及跨区域流通追溯提出更高要求。对行业而言,合规将成为硬性门槛,稳定的质量管理和真实、清晰的标签标识将决定品牌的长期竞争力;对消费者而言,理性选购、保存购买凭证并关注权威通报,有助于降低消费风险,也便于问题发生时快速维权。

化妆品安全关系消费者健康权益与市场秩序;本次抽检通报与后续处置,既明确了监管要求,也提醒企业把质量与合规落实到采购、生产、标识和流通全链条。只有让每一件产品经得起检验,“美丽经济”才能在安全与信任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