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全面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正面临一个新的挑战。

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占国内新车销量比重接近50%。

这一成就背后,是大量动力电池在经历使用衰减后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如何科学、规范地处理这些废旧电池,关系到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产业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流向不清、监管困难。

在新能源汽车报废环节,存在"车电分离报废"现象,即动力电池在车辆进厂拆解前就被提前拆卸处理。

这些被拆卸的废旧电池部分被高价收购后转卖,流向复杂、难以追溯,存在不规范处理的潜在风险。

由于回收利用涉及生产企业、电池企业、维修企业、报废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多个环节,流程长、渠道复杂,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有效覆盖全链条。

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发布的管理办法重点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制度。

该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报废新能源汽车若动力电池缺失,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

这一规定有效堵住了电池提前流出的漏洞。

同时,办法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法律禁止使用的领域,防止不合规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为实现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

每个动力电池包将获得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环节信息。

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对废旧动力电池流向的全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在信息管理方面,办法对各类市场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需要按规定采集溯源信息、拆卸拆解技术支持信息,并按时上传。

相关企业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技术信息,但查询信息仅限于本企业拆卸拆解使用。

同时,信息平台需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在综合利用环节,办法明确了企业从业条件,划定了综合利用的"红线"。

废旧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贵金属资源,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环保条件,确保资源化利用的同时防止环境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充分考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

对于换电车型等新模式,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的具体管理办法,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前瞻性。

消费者在处理报废车辆和动力电池时,应当将其交由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办理报废手续,不应将废旧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既是资源问题,也是安全与环境问题,更关系到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把“车电一体报废”落到实处,用数字化手段把每一块电池的流向管起来、把不合规用途堵住、把合规企业扶起来,才能让退役高峰成为循环经济的增长点而非风险点。

制度红线划定之后,更需要各方在执行、协同与监督上持续发力,推动回收利用走向规范、透明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