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完成 系统整合千余法规 迈入绿色法治新阶段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迎来历史性突破。继民法典颁布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审议标志着我国第二部综合性法典即将诞生。这个重大立法工程不仅是对现行环境法律体系的系统性重构,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目标的关键制度保障。 立法背景:从分散到系统的历史跨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0余部生态环保法律,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框架。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体系存在交叉重复、衔接不畅等问题。贾宇代表指出:“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达1000多件,亟需通过法典化实现制度集成创新。”这一编纂思路借鉴了民法典的成功经验,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核心价值: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导向 法典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写入首条立法目的,在总则编确立健康权益保护原则,并在污染防治编设置专项条款。针对油烟扰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痛点,法典创新性规定规划选址要求和水源区治理标准,首次将替代性修复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这些设计既回应了群众“家门口”的环境诉求,也说明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治理理念转变。 战略意义: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制度创新 作为全球首个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线的环境法典,其突破性体现在三上:一是构建覆盖全要素的生态系统治理框架;二是确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合力推进的裁判规则;三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专家分析认为,这种“领域型法典”模式既能解决现行法律“碎片化”问题,又能为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提供法治支撑。 国际视野:贡献全球环境治理智慧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法典吸收《巴黎协定》等国际公约精神的同时,创造性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本土制度。这种既对接国际规则又立足国情的立法实践,为发展中国家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范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专家评价称:“中国环境法典有望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参照系。”

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将分散的规则系统化,把理念转化为可执行的条款。这不仅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回应了公众对清洁空气、安全饮水和宜居环境的期待。通过完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更多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